1 ) 看见恶魔
迄今为止看过的连姆·尼森电影中最暗黑的一部,在他众多的同质化“营救系列”中,显得格外突出,无论是剧情和表演都有了深度。
剧情和影像风格让我联想到丹尼斯·维伦纽瓦的《囚徒》。人口失踪、潜藏在暗处的变态凶手、阴郁的街道,无限恐惧而无力反抗的受害者,死亡般蔓延的恐惧……
相比《囚徒》层层紧绷的悬疑张力,本片过早地揭开凶手的面具。起初以为凶手二人是缉毒局特工,以私刑惩戒毒贩,如果人设如此倒真有很大的发挥空间,比如毒品泛滥、家人被毒品戕害、司法体系腐败、为复仇设私刑等等。
后来看明白了,这两人就是俩变态,先是加害了一个缉毒局女特工,从她手上得来贩毒圈档案,于是针对毒贩妻子或女友开启一系列绑架,毒贩投鼠忌器不会报警,只得乖乖交钱,偏偏遇上了大叔这么个私家侦探。
绑架、奸污、分尸、杀人越货,还是gay,却为了利益都能自相残杀的两个变态杀手,其本质就是在人间作恶的恶魔。这种不能已经泯灭了人性的恶魔,不需要让他们在这个世界多停留一秒,地狱才是他们的归宿。所以,当大叔最后毫不犹豫地一枪爆头杀手,至少在这部影片中,邪不胜正。
2 ) 全片从头到尾,就是片名好听……
枪战镜头又少又简单,剧情没有悬念又拖沓,结尾毒贩本来是要寻仇反倒被灭了门,夫妻加小叔子在天堂见了面是撕13还是3P?罗刹毒贩弱得好像没办暂住证的流民,怎么看怎么不像混得风生水起一个电话能召来15公斤可卡因的大毒枭。不值得一看,比空中营救还要烂。
3 ) 飓风爸爸也演烂片
环境色调和背景音乐都不错,故事性比较差。跟龙纹身比相差很大,人家也是小说改编。导演想说明什么呢?一定要周围的人死光,主角才会下定除恶务尽的决心吗?心理转变太牵强。
还有这个结尾是怎么回事啊?我没看过原著,但是一定要让变态杀人狂逆袭一下才玩完吗?这又不是十三号星期五!看完后我还希望那个沉默者也和杰森一样永远杀不死得了,画蛇添足啊!烂结尾啊烂结尾!冲这个结尾减半星。
还有中间那段DEA出现的也突兀,消失的也突兀,本来我还以为结尾会有个前后呼应呢。就是为了显示有辆相同颜色的车吗?剧情真不搭调。
4 ) take a walk
11.2
我真是 把影评当日记写了
考完midterm大脑疲累 感觉看不了色彩斑斓的电影 就选了这片看 果然合眼缘~
躺在暖风口下也是舒服~
matt在墓园里徘徊时看得我心情真平静啊
女配角都好tm美 特别是红衣女孩 帽子被风吹掉的瞬间
dan演的也好 trafficker的痛苦与忍耐(瘦好多!!!
躺沙发上手执一本纳博科夫 别提多自在了
好笑的地方:matt躲在门后打算偷袭跟踪者 结果他看了一眼走了 matt不得不敲门把他引回来hhh 还有小黑哥一接电话说啥啥investigation 自称daunte(之前提过的棒球明星名字)我就笑了
有点想看布洛克的小说了 想看看他笔下阴暗颓废的纽约
之前只知道蓝莓之夜跟他有关 没想到写出了这么变态的人物 那两个人到底是咋想的呢 电影到最后也没有明说
5 ) 《行过死荫之地》:罪恶与救赎
连续出演动作片的连姆.尼森大叔在选材方面还是具有一定的识别力,虽然有一种被固定类型化表演的趋势,但不妨碍他精彩的演出,在以往的动作片里,连姆大叔的表演看重于动作的干净利落,而这部电影,电影很明显让他有了一个自我表现的机会,即便是披上了一个动作片的外衣,电影时时刻刻的都营造出来了一个精心编制的剧情,在这个剧情里,电影不但不停的给予主角施加压力,也连带着给电影之外的观众们施加压力,电影以一种道德上的压力来压迫着我们每个人的心理,不但营造出来了一个极为自私且阴暗的人物内心心理,也将正义滑落到黑暗的边缘,站在边缘化的现实世界里,为我们讲述什么才是真正的难以抉择,我们看到的是特别阴暗的现实,是真正的黑白相混的混乱,你找不到自己真正所处的位置,也就意味着不可能把自己简单的定义成善良和邪恶的人。电影让我们更清醒的认识到了所谓的现实,没有人会简简单单的处在一个绝对的位置,即便是正义与邪恶对立的双方,都有可能互换身份成为被人同情又谴责的对象。电影就是讲述的这样一个故事,让观众无法选定自己认可的立场,因为电影中根本就不存在立场,也就意味着这里面发生的一切事都谈不上是绝对好的还是绝对坏的,你内心存在的正义感在这种环境之下难以发挥出来,因为你知道电影里面的每个人都值得同情又不值得同情,纠结伴随着整个影片,让电影夹杂的走在人性的边缘。
电影的叙事手法很是新颖,夹杂着纪录片与侦探片的形式,为人们打造出来了一个精彩与刺激的事件,而且电影主打人性阴暗的方面,剖入人心的将那些看似正义却罪恶十足的残忍表现出来,加深了对人物心理上细微详细的描写,并在这种近乎病态的环境里显现一丝温情,让英雄变得更难为,让坏人变得更罪恶。电影前半段用几个镜头就表现出了连姆.尼森的冷酷干练,也用醉鬼的方式体现出了在他内心深处的压抑与愤怒,而后接手的一系列的事情,都让这个看似冷酷无情干练直接的角色,变得举步维艰处处难为,不得不说导演用故事的方式影射出来了现时代里的英雄,不再是以往的英雄豪迈,更多的是英雄气短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尴尬。时代并不需要匡复正义的英雄,而是需要敢于杀戮的屠夫,只有在血与枪的较量中,才能真正的诠释正义,而所谓的正义也不止是单纯的正义,它包含着隐藏在看不见的地方,那其中掩埋罪恶的成分,没有什么事是绝对的,没有什么事是能够真正的说清楚的,往往事情的背后只有一个让我们去选择的结果,而我们往往选择的是人们能够接受的那一部分。故事少了很多打斗的场景却换来了很多值得玩味的剧情设计,电影打造出来了一种悬疑的恐怖气氛,营造出了强烈的阴谋味道,即便是电影已经突出了犯罪分子们的一举一动,但仍然能够让我们时时刻刻绷紧神经,感知随时都可能发生让我们感到不适的事情,而且导演将这种气氛拿捏的恰到好处,让电影向悬疑片的方向靠拢。
年过六旬的连姆.尼森在电影里的表演相对的有些乏力,而且那种几乎描述酒鬼的表演,更显得他有一种格外的沧桑,好在电影还是以剧情为主,并没有太多的将连姆大叔置于拳打脚踢的处境之下,虽然少了很多动作戏,但剧情的内容也是相当出色的,让连姆大叔的表演,实打实的呈现在我们面前,而且特别现实感觉不到一点做作,而且镜头有时也是一镜到底,记录下了故事的发生过程,一气呵成的感觉让人觉得十分真实有感。而且电影还加入了黑人小孩的角色,原本让冷酷无情的角色一下子多了很多柔情,更为突出了颇为悲怅的英雄主义,让人唏嘘不已。
电影作为小说的改编,将气氛刻画的更加冰冷阴郁,让原本就让人感觉到心里有堵那种氛围,更为突出了整个事件的发生,不但没有感到畅快淋漓,反而给人堵上加堵的感觉,连姆.尼森不在是一个强硬刚正的硬汉形象,转而演绎成了酗酒如命但穷追不舍的侦探形象,不得不说这样的转变看的出连姆大叔针对角色拿捏的精准。电影何尝又不是在宣扬罪恶与救赎的主题,用犯罪的形式来升级为对罪恶的救赎,看似毫无道理,但深究起来貌似还有那么一点点说的过去。
6 ) 90年代犯罪片标准风格
整个影片的基调,以及Liam Neeson那低沉到颓废的嗓音,都让人在影片一开始就感到压抑。
本来就是个酗酒警察,又开枪打死了无辜儿童。一个成天混迹于戒酒协会的落魄大叔,又能有多大的能耐翻天覆地。
毒枭弟弟找他办案,两方都一副不情不愿的面孔,居然还真能生生的成事。而毫无头绪的案件,莫名其妙的柳暗花明,我始终不明白,他是从那里找到开启调查的头绪的。上网查碎尸案?90年代的罪犯都跟小区菜市场的摊位一样,一样的东西只会有一家干。所以只要是分尸案,八成都是一伙人干的。
小姑娘一袭红装,或许是全片唯一的亮色了。这也让Matt Scudder接手营救,成为了观众希望的事情。所谓心理学或许就是,你想办法让观众希望这个人得救,那心不甘情不愿的他最后还能接手的合理性,就没什么人深究了。
不过所有的毒枭都以受害者的姿态出现,要不就是爱妻爱弟,要不就是对病妻不离不弃,对女儿割舍不下。相反,两个变态杀人犯倒曾是警察。而主角也是当警察时候酗酒误杀,离了职了倒成了正义化身。
7 ) 你永远不知道这个世界比你想象的还要不堪
空灵的背景音乐、紧张的电影节奏,还有灰暗的纽约基调,让这个片子光荣的进入了R级影片。相比其他高科技大片的不同,这部片子应该算是小成本制作了。星光相对黯淡,但是每个人都在用力表演。连森大叔又充当了孤胆英雄的角色。大隐隐于世的陌路强人。毒贩的妻子们被绑架、凌辱、然后肢解。如果抛开手段不谈,两个反派变态的角色立足于替天行道的侠客。大表哥英气逼人,但是最后结局让很多影迷降低了本片的评分。看着这个电影,想着越来越多女孩子被绑架杀害的案件,想着当初蹭别人法学学生的案宗看,这个电影虽然可怕,但现实更加不堪。作为女孩子,你不知道危险时时刻刻地离你如此之近;作为男人,你的妻子、孩子遭遇这样的事故会是怎样的无奈和痛心。
好好保护自己、好好保护家人。
8 ) 侦探、毒贩、变态、小黑与女人
这部电影改编得并不处成功,就像尼森大叔的脸,需要你脑补。其实,电影的内容很多,人物性格也都各有差异,可惜挂了脸谱,一路就这样走下来了。
一个不完美侦探非常好,一个不完美结局也非常棒,但导演似乎不敢一路黑下去,所以,扭扭捏捏到最后反成了东施效颦。但这部片子还是有我喜欢的地方,或者说,我自行脑补了该喜欢的地方。
侦探,这样的一个职业,需要心理素质过硬,即便有同情心也得隐起来,不然,很快就会精神崩溃脑裂而死。见过太多死亡场面的警察对死亡就很淡漠,见过太多病人痛楚的医生对病人经常会无动于衷,职业造就了他们的表现。哭哭啼啼、情感形于色极易影响他们的判断。有位警察朋友对我说,你们整天怪警察在命案现场说笑,哪里看到我们从命案走过来的悲壮,我们宁愿不要这副铁石心肠。有医生也说,今天来个要死的,明天来个不活的,我要天天同情感慨,就能救活他们么?所以说,不要觉得别人应该同情于你,别人也有不同情于你的理由与难处。就像电影里的小黑对侦探说,你不要同情我。侦探淡定回答,我不同情你。
估计很多人看完这电影,会觉得电影里没有一个正常的人。其实,若细想想,这些人又都是变态中的正常,只是我们平时没有一下子进入这个世界罢了。
毒贩有钱,却会和绑匪讨价还价,并不愿为女人付出太多;侦探再厉害,也会误杀他人;小黑再执着,他过不了自己身体虚弱那关;变态再狂妄,终究会死在自己人手下;女人再美丽,也还是要男人来保护。你看,这就是本电影,男人还是男人,女人还是女人,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平时的你我,看到了世界光明的一面,也看到了黑暗一面的一角,却对那极致的黑暗并不了解太多。
呼格吉勒发现命案报警,却自己枉死;安徽男人妻子被奸杀却进冤狱……太多太多,只是在大众之间,这些事情又显得太少太少。而他们切身感受过的,对暗黑的电影,对电影里的暗黑世界就会看得很淡,或许在他们心里,这样的黑暗远比不得现实的黑暗。
尼森大叔在电影里还是有些同情心的,所以,他一直在追杀变态男。而现实中呢,呼格案的一位检查官一直在举报,却每天都在防着突然死亡,更多的警察表现出什么样子呢?
在事关自己生死的时候,多数人是懦弱的,所以,不要指望他们同情于你。他们一半露在光明世界里,一半隐于黑暗世界中,你无法获知什么时候他们会表现出哪一半。
说好的从车里飞出去的一只新鲜收割的乳房,变成了原著里没有的一个夺门而逃后等着给男主提供完线索再自杀的胖子。其他改动可想而知。
如果没有师伯,片子只值一星。烂片。据说原著结局非常黑,赶紧加入Wishlist。
可怜大表哥就这么死在了编剧刻意为悬疑而悬疑的手下了~
挺喜欢的,拍的好也有喜欢的连姆尼森。整体调子很灰,反强情节吧,调调很老派。看了有一个多月了,最初观感都忘的差不多了……
考完midterm选了这片看 女配角都好tm美 特别是红衣女孩 dan演的真好 好笑的地方:matt躲在门后打算偷袭跟踪者 结果他看了一眼走了 matt不得不敲门把他引回来hhh 还有小黑哥一接电话说啥啥investigation 自称daunte(之前提过的棒球明星名字)我就笑了 有点想看布洛克的小说了 想看看他笔下阴暗颓废的纽约
留着弹孔的高领风衣,阴郁晦暗的街头独行。靠,如此的怀旧范儿被最后的结局毁了。
就没指望【金刚狼2】的编剧能改编好这片子,他根本就不懂得如何渲染戏剧张力,他只擅长情节的堆砌,直接导致故事里悬疑的部分弱到几近于无,全靠闪回加演员的口述了。请来了连姆·尼森还没有动作戏,导演看上去根本就不懂什么叫老派,他只是朝这方面想了而已,至于大表哥就是在打酱油。★★
棒!
放在90年代,无论好莱坞还是二次元都是王道的设定,放在现在多了几分丧式经典。有点联想到黑色大丽花的谋杀案,前半的情绪流显然不是为了释放而存在的铺垫,如果享受‘胸粪感’倒是足够回味无穷。毒贩Kenny和两名杀人犯的结局恰到好处的压抑,一颗枪弹下去,复仇也好正义感也好都索然无味了。这泥泞和雾霾,恰似诉说:比哥谭市还真实的是纽约,比蝙蝠侠真实的是退警单干的私家侦探。
不管豆瓣评分有多低,反正我很喜欢。小说还没看到这本,单从电影角度看的话挺好的。
“行过死萌之地” 跟我一样看错的人举手、、
预算:2800万首周末票房:1275万北美票房:2630万全球票房:5318万上映日期:14.09.19上映周数:5周分级:R最高院线数:2714北美最高排名:2
get到了原著的氛围和质感,故事却不大行,没了那种老式硬汉派的带感劲儿,不够克制,最后还是没忍住给马修安排了场画蛇添足的动作戏。Liam Neeson特别特别适合演马修,气质相当符合。
虽然大众口碑一般,但个人还是最大爱此片,不仅仅是因为连姆大叔,还因为这片灰暗冰冷的格调散发出的那种独具一格的惊悚气息,两个丧心病狂的疯子绑架毒贩的妻子,勒索撕票碎尸,脸谱化的反派,冷峻的叙事氛围,人性就像笼罩在纽约城上空的雾霾。
亡命救參抓住了小說的冷冽,當然那些慨嘆世情的獨白沒那麼多,人物塑造亦因篇幅有限而有所取捨;二十八年前勞倫斯卜洛克筆下的馬修史卡德系列,其中八百萬種死法拍了電影,改頭換面並爛得可怕,行過死蔭之地如今拍成這套亡命救參,算是四平八穩。
不够紧凑 节奏不对 想养一只俄罗斯小姑娘
“我叫马修斯卡德,我是个酒鬼。”影片错综复杂的故事情节得益于劳伦斯布洛克的原著小说,但剧本的改编较为普通,没有足够的悬念和气氛,开头部分多多少少让人失望。
阴冷寂寞,无论色调还是场所,昏黄的墓碑破败的大楼,不愧是劳伦斯布洛克笔下的硬汉,尼森叔的形象非常符合,大表哥真是大大的酱油。
斯卡德系列最值得称道的城市生活流被冲淡了不少,强化了戏剧性,作为电影改编倒也无可厚非。三星半,为抬高均分多加一星。
把纽约拍得很好,即使把我那么喜欢的伊莱恩的角色直接删掉,在影片一半的时候我都想给五星的,但是结尾的地方想要显得曲折,反倒是拖泥带水了,TJ还原得也不行,没有那种机灵劲。不过说到底啊,也许这扣掉的一星,只是我把自己脑中心中的马修去和影像比较了,这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可是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