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扎堆的黑帮们
先来个剧情大透底:弗兰克.卢卡斯之前是毒枭约翰逊的司机,约翰逊有天暴毙后,弗兰克迅速篡位建立属于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后继续在纽约哈林区贩卖海洛因,随着慢慢发迹,他娶了选美皇后伊娃为妻,并隐瞒着母亲把弟弟也安置在了自己手下参与毒品交易,他以高纯度低价格的竞争优势最终击败了当时的黑手党多米尼克,而后顺理成章的成为纽约黑道上的Super Star。另一方面,纽约警察里奇意识到了毒品交易网络中头目的更换交替,于是不断展开调查,随后拒绝了已受弗兰克贿赂的探员帕楚的同流之意,接着被同僚排斥,妻子呢,也因为无法忍受他长期以来对家庭的忽视而与之离婚。就这样,抓捕大毒枭弗兰克成了里奇生活的全部重心,于是,他和他之间,随后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捉猫逗鼠的黑帮游戏。
看完影片后,我去查阅了一些关于影片主角的个人信息,没想到这竟是个取材于真实的故事。弗拉克.卢卡斯是活跃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黑帮中的显赫人物,曾一度在纽约组建了规模空前的毒品销售网络,后来还跟警方合作,揭发了大量贩卖毒品的大集团以及和他们相互勾结的腐败警察,可以说,生平的事迹绝对称得上传奇。少年时,弗兰克从大西洋沿岸的北卡罗莱州逃出,当时那里尚属于南方种族隔离区,到了纽约后,他就在纽约黑人的聚集区以贩卖毒品谋生,直到成为毒品黑帮老头子的私人司机。弗兰克就是在老头子死后迅速上位的,之后在帮派之中实施了改革,比如他取消了进货渠道中的代理人制度,直接寻求去货源地直接进货。可以说,为了把毒品贩卖到美国,他无所不用其极,其中最臭名昭著的就是利用越战阵亡士兵的棺材来运输。这期间,他还提拔了不少亲朋好友,复制了企业的家族模式,最终,以极其机警和严密的销售体制而闻名美国毒品交易界,总之,一句话,弗兰克这个人和这个人的经历,充满了‘美国梦’梦幻而又传奇的色彩。这位现年77岁,只能依靠轮椅代步的弗兰克.卢卡斯如今看起来就与纽约任何普通的黑人老人一样。
弗兰克.卢卡斯于1975年被捕,并被判处70年监禁。但他很快成为了政府的污点证人,主要指证当时腐败的纽约警局特别调查组。拜他所赐,特别调查组当时的70名警官中有52名被指控或投进监狱。对此弗兰克说,他只揭发那些腐败的警官,他还特别强调:“我告发的那些人都是拿了我的钱的警察。”而在一系列告发之后,他的刑期被缩减到5年。但刚被释放他又因小规模贩毒被抓了起来。第二次,他服刑7年并于1991年获释。
细数我看过的一些黑帮题材影片,《教父》系列1、2、3,这个不用说了,属于时代经典,《无间道》系列更是成就香港影坛的世界地位。这些黑帮题材,不但以其黑色而阴郁的视角,深挖了黑帮人物的成长史,更是深刻揭示了助长黑帮成长的社会成因,就像很多人在影片中看的那样,一个个青涩少年成长为黑帮首领,心狠手辣,手段非凡,其目的最初不过是让自己和家人过得更好一些。
让我们看看两位主演。饰演弗兰克的丹尼克.华盛顿,一直被外界称为好莱坞最具希望的黑人男明星,先后五次提名奥斯卡,其中两次获奖,而另一位的饰演警察里奇的鲁塞尔.克劳,也同样是星光熠熠,不过碍于剧情和宣传的需要,每款海报上,鲁塞尔都屈居第二,这些十分微妙的小场面,怎么看也都是好莱坞规则那一套。不管怎么说,银幕两大硬汉正邪对峙,一方出演心狠手辣的大毒枭,一方则出演正气凛然的小警察,这种强强设置,怎么看也都是好莱坞惯用模式。
最后再唠叨唠叨导演吧,莱德利.斯科特,熟悉吗?我说一部电影,保管你熟悉,《角斗士》,也是很巧,当年的鲁塞尔.克劳正是因为这部片子一举拿下奥斯卡最佳男主角。有了前面这段辉煌做铺垫,两位爷们更是游刃有余。
回到影片,作为一名普通迷影人,我想看完任何片子,心中都该有个说法,我的呢,也不例外,可以说整体的场面我觉得表现既真实又宏大,其中两位影帝彪戏的精彩部分我也毋庸多言,好莱坞前辈们竖起那多么黑帮丰碑,究竟导演是向《教父》看齐呢?还是完成了自己的现身说法?不管怎么说,这部虽然谈不上是经典,倒也值得一看啊。
还有一件非常有意思的跟踪报道。美国三位前缉毒探员曾控告这部电影,理由是诽谤缉毒人员,要求法院禁止这部电影上映,以及电影公司赔偿5500万美元。而环球电影公司的说法是,三名原告隶属联邦毒品管制局,而非纽约缉毒局,他们完全没有立场提出诉讼。呵呵,看来黑帮内外都是故事,充满电影题材。
2 ) 头一次看警匪片看感动了
我们各拿一杯拿铁
你好久不上街
红绿灯都不看一眼
我急忙拉住你
像你的导盲犬
...
街还是那条街
只是你已不再贩毒
我已不在警界
3 ) 美国黑帮
这里有很多人,他宁愿去逗一只狗,也许这就是一种孤独吧,也算是一种高傲吧,他不愿意与这些人蝇营狗苟,虽然他处在这个人群中。他算是跛豪老大最忠实最得力的助手吗?应该算是吧,他冷静独立,并在一定程度上崇拜跛豪的作风。虽然跛豪是整个地区的黑帮老大,但是当他死的时候却没有人提他黑帮老大的身份,想想这是一个怎样的人,才能镇住手下这么多的黑帮势力,又是怎样的一个人才能在做黑帮老大的时候却让一般人忘记其黑帮老大身份,他必定是一个了不起的风云人物,虽然弗兰克也很厉害,能够自己找到控制毒品的方法,不得不说也算是有点水平,但是看看他一路走来的历程,可见徒弟毕竟还是徒弟,他终究不如跛豪,他用贵族的姿态来控制这最肮脏的交易,又想让其他人像他一样有着如此的姿态,可是,世事难料,最后的努力缺失自己的葬礼。他当街杀人,以此来树立威信,但是,他自己毕竟资历不高,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承认他,他有接任跛豪的想法,但是其他人却不这么想,群龙无首,乱世之时,强者为尊,此时正是大家逐鹿中原的时候,谁愿意轻易的放弃面前的皇权,更何况是将皇权让给一个缺乏资历的人,可是,有时候实力才证明一切,资历什么的只能靠边站了。这个社会有着怎样的黑暗,能使一个人被在人群中杀死,而无人问津。他按照自己的套路出牌,不管不顾其他竞争者,他有这种能力,而且他这样做了。他喜欢低调,不想穿这件衣服,可是他不愿意去拒绝,去驳她的好意。一件衣服终究还是引发了这件事,人们为什么不愿意在一开始的时候解释呢?此时该有多伤心啊。哎,人总是纠结如此之多,生活不能足够坦荡,于是便产生了无数的麻烦。一个帝国便如此倒塌了。
他工作上正直,自我,可是“别的受贿赂的警察会觉得你会告发他们”,如此你便不能获得其他人的帮助,在一个社会洪流中,你是逆流而上,还是随波逐流,显然,里奇选择了前者,而这也将是那一条难走的道路。他生活一团糟,但是他总是以工作为借口,可是真的仅仅是工作的原因吗?也许他妻子说的对,他在乎工作上的事情,但是从来没在乎过家里的事情。他似乎才是一个真正的人,有着自己的高傲,也有着自己的缺点,谁能是完美的呢!他似乎和弗兰克很像,都特立独行于自己的人群中,而且都有自己的能耐,只不过干的事情不同罢了。
可以成功,但有敌人;也可以不成功,但有朋友。孰轻孰重,也许就算是那些走过自己一生的人,也不清楚。
4 ) 做正确的事
雷德利斯科特老爷子的片子,只要是我看过的,每部我都非常喜欢。
电影名为《美国黑帮》,这个美国黑帮,是基于意大利黑帮来的,先有意大利黑帮的概念,再有美国黑帮的名字。在机场让里奇停止搜查美军飞机的官员的对话可以说明这点。里奇提到弗兰克卢卡斯时,这个官员仍然认为做走私毒品生意的是意大利某个家族,并且对话显示,弗兰克卢卡斯这个黑鬼办成了意大利黑帮一百年都没做成的事。可以看出,弗兰克卢卡斯代表的美国黑帮的成就是很大的。
弗兰克卢卡斯敢直接去越南和GMD将军谈生意。利用军队的关系运毒。GMD将军对他的忠告,在领先的时候退出,和退出,是不一样的。这句话相当诚恳并且是忠告了。他真的该听。
弗兰克卢卡斯一直在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并为自己赢得了大房子,家族兴旺,美女老婆。低调的他,也有高调的时刻。穿着几万美元的大衣在拳场前排看阿里比赛。并嚣张的对后面嫌弃他帽子太高的人说,你的位子是你买的。嘲讽他买不起更靠前的位子。在此引起了里奇的注意。
警察查到赃款,不贪,上交,整个警局上下都会排挤他。这个操蛋的世界。
腐败的警察最黑。弗兰克卢卡斯居中。里奇小队最亮,像在黑暗世界里仅存的几个天使。拿下弗兰克卢卡斯不是结局,干掉以国家以法律之名做诬陷好人排除异己中饱私囊贪赃枉法之事的渣滓,才是结局。所以电影结局弗兰克卢卡斯和里奇小队合作让我开心感动到极点。最后两人的合作简直是过命的交情。
这个世界你不是中心,事事不能顺你心,这是对的。但是,终于,有人和你的想法一致,志同道合,这是多么美妙的事。也许你心中一直坚持的本来就是对的,那帮傻屌们说的是错的呢。
里奇接卢卡斯出来后,卢卡斯看着上百美元的运动鞋,不知道有没有想起那个有打球天分却因为崇拜自己,走上贩毒邪路的侄子。
看这片发现,美帝年轻小孩用来替代cool的新词dope,特么居然是毒品的意思。
黑帮老大喜欢用双管散弹枪打飞碟。《骡子》也是这样。
5 ) 一部恢弘的史诗正剧
花了3个小时,从头到尾,没有落下一个细节,直至谢幕后的哪一惊鸿。
导演很用心的选择了越战这个背景,在这个背景之下反应的一切,更有当时的意义。"Beat Generation",那个年代的年轻人,迷茫、不知未来、吸毒,道德的沦丧和法律的无力,再加上越战,那是美国在二战后最无助的年代。
这个背景是一个伟大的年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黑帮这个层面也不例外。弗兰克-卢卡斯正是这样一个年代所涌现的英雄人物。虽然出身低微,并且跟随的大佬暴毙,但是他的身上时时刻刻涌现和反应的是大佬的印记,每一次他都在模仿,每一次他都在“学习”。他运毒、贩毒,但是从不吸毒,85%的时间里面他和社会名流交往,他生活和生存在高档的别墅中,&林肯车、选美小姐,这一切都在掩盖罪恶的毒品交易,在影片的最后部分,里奇和卢卡斯的对话,正是反映这一段历史的露骨写照。毒品交易杀了成千上万的孩子的父母,这正是最大的谋杀,这种手上不沾血的谋杀,才是最让人觉得寒冷的。
美国黑帮这部电影,很多人认为有些冗长,或者过于“美化”,但是我认为这恰恰是本片最美之处。如果更为肮脏,会让这部电影失去对比,让每一个观影者都认为卢卡斯的一切是“应得的”,而不会有更为深刻的思考。
丹泽尔-华盛顿的演出,确实出彩;克劳在这一部电影里面,不修边幅的出境,也让人留下了深刻的影响。没有获奖,确实太可惜。
6 ) 毒王弗兰克
兰克·卢卡斯可能是70年代早期纽约最大的毒贩子。他在Regency Hotel有一处长期套房,衣橱里有100多身定制套装,其中包括那件著名的价值5万美元的黑白条南美栗鼠皮大衣。他还有好几辆车,劳斯莱斯,奔驰,通用巡洋舰……,他的最爱的却是那辆被称为“美妇人”的雪佛兰。他和他的车隐匿在哈勒姆区第116街的角落里,睥睨着街上的人民:那是群既忧愁又喜悦的黑人流亡者,一边挣扎在饥饿线上,一边整日经历毒品的纵情狂欢。弗兰克·卢卡斯给了他们这一切。“谁又能想到我会藏在一辆300多美元的车里呢?”他的毒品网络每天净利润100万美元:“哈勒姆区的16条街都是我的,我买下它们,运行它们,拥有它们。可当我想与我的人民在一起,我只能开上‘美妇人’,拉低帽檐,装上胡子,戴起墨镜,套上假发。我既想与他们同在,又不想吓着他们。”
这位君临天下的大毒枭就是电影《美国黑帮》的原型人物,演得也都是真事,根据2000年《纽约》杂志对弗兰克·卢卡斯的报道改编,剧本作者改编过《辛德勒的名单》,导演雷得利·斯科特,主演丹泽尔·华盛顿和拉塞尔·克劳。这样的阵容的确有“奥斯卡面相”,可惜片子徒有其表,故事编得很烂,节奏非常匆忙,又放了过多的象征符号:越战、尼克松、种族歧视、万恶的资本主义,结果拍电影毕竟不是写论文,主人公完全淹没在这副国家道德分裂的全景中。丹泽尔·华盛顿演的毒贩子优雅多过暴戾,精巧多过粗鄙,训斥兄弟时有政客风范,宣讲起生意经来又是头脑精明的企业家。他的黑帮特质,仅仅靠一个场面支撑:发达了的弗兰克·卢卡斯走到收保护费的小混混跟前,用枪顶住他的脑门儿,小混混瞪着血眼挑衅地问:“你想杀了我吗?在众人面前?”话音没落枪响倒地,众目睽睽都看见了,全不敢言语,弗兰克·卢卡斯像下达圣谕似地说:“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干任何事,这里是,美国!”
这个细节确有其事。35年后,做了污点证人的弗兰克·卢卡斯旧地重游,向《纽约》杂志的记者讲述了当时情景:“那个家伙又黑又壮,高6英尺,重270磅,腿脚利索,手上有两三条人命。他嘴里骂骂咧咧,诅咒我,诅咒我的妈妈,我想,一个要死了的人,就让他说吧。当他摆出黑背大猩猩的样子袭击我,我开枪了。开了四枪,砰砰砰砰。我感到非常愉悦,因为我杀死了一个不仅仅是哈勒姆区,还是全世界最坏的坏蛋。”之后弗兰克·卢卡斯笑了起来,他必须用肩膀拉动那张巨大、有棱有角的脸,虽然沟壑纵横,当年的冷竣依稀可见,两颊的茶色皮肤皱巴起来,灰色的嘴唇伸展,红色的长舌头委蛇而出,先是断裂的惊雷,再是嘶哑的小鸟,那是一串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只有撒旦才能发出那样的声音,它穿透肺腑直达内心。
弗兰克·卢卡斯原本是出生在北克罗来纳的乡下孩子,6岁亲眼看着3K党杀死了他的表兄。12岁,他跟烟斗店老板的闺女偷情,被一大黑胖子抓住,弗兰克用烟斗砸晕了黑胖子,点了把火跑了。他逃到了纽约的哈勒姆区,生平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黑人,他站在第114街的街口大喊:“你好,哈勒姆,你好,美国!”据说就是凭着一股子谁都不吝的楞劲儿,他认识了1960年代哈勒姆的黑帮老大“黑教父”埃尔斯沃斯·约翰逊,成了他的司机和门生,并得花名“可卡因”(SUPERFLY)。在弗兰克嘴里,约翰逊是“绅士中的绅士,君王中的君王,杀手中的杀手,他本人就是本圣经。”跟着他,弗兰克学会了冷酷、沉着,既忠于目标又精于算计。据说“黑教父”死在了他的怀中,此后两个星期他都把自己关在房间内,思考着前世今生,再次出山后就只身去了东南亚。有一远方亲戚在越南当兵,在他的引见下弗兰克见着一位金三角“说英语,开劳斯莱斯的中国绅士”,从他手中购得132公斤海洛因,每单位4200美元,同样的品相在美国本土的市价是每单位5万美元。事后许多人惊叹于弗兰克只身勇闯金三角,他颇自负地说:“虽然我从没到过亚洲,但一想到,那里不过是另一个街头,小菜一碟。我没上过一天学,却有着街头博士学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他把海洛因藏在越战阵亡士兵的棺材里。“谁会查看他妈的一个死人的棺材呢?哈哈哈!”30多年后再谈起这个绝妙的创意,他依然像当年一样洋洋自得。
1970年代初的纽约,有许多毒品“品牌”, Boody, Cooley High, Capone, Ding Dong, Fuck Me, Fuck You, Nice, Nice to Be Nice……,可没有一个能比得过弗兰克·卢卡斯的“兰色幻觉”。它使用纯度高达98%-100%的原料,在梦幻工厂里由12、3个裸女手工制成,60%的甘露醇,40%的奎宁,价钱却是其他产品的一半。弗兰克·卢卡斯的毒品网络最大特点是省略了中间商,直接面向瘾君子,有点像70年代的电子商务先驱。作为一个乡下青年,他把同村的穷亲戚全招来了,倒不是任人维亲,他像了解自己一样了解乡下青年:“他们不浮华,没有习惯于好车,漂亮妞和大戒指。他们的妻子和孩子都嗷嗷待哺。随便给他们点钱他们就会干任何事。他们懂得忠诚。”他忠诚于妻子,孝敬老母亲,声称自己之所以应该被枪杀100次了却还活着,是因为人人都折服于他迷人的人格魅力。
鼎盛时期,哈勒姆区只有一人敢和弗兰克·卢卡斯叫板——绰号“尼奇”的莱若伊·巴恩斯。他是地道的城市青年,处处与弗兰克相左,他浮华、风流,毒品网络挂靠于意大利黑手党。70年代,尼奇冠以“不可触及先生”的名号登上了《纽约时报杂志》封面,正逢壮年的他穿着手工定制套装,打着红白蓝三色领带,戴着GUCCI眼镜,一幅不可一世的“娱乐毒枭”形象。“不可触及先生”被塑造成神勇的逃避法律者,哈勒姆贫民的救星,一位他辖区的妇女赞曰:“人人有的吃,人人骑马,人人穿着花衣裳。”这样的报道激怒了当时的总统卡特,1978年,始终“不可触及”的尼奇被抓了起来,被判了终身监禁。此时乡下青年弗兰克·卢卡斯也早在1975年被判了70年。但是不约而同的,俩人都精明地选择了当政府的污点证人,尼奇按照证人保护政策隐居了起来,弗兰克的刑期先缩短为30年,后来又缩短为7年。
电影《美国黑帮》上映后,当年撰写弗兰克传奇的《纽约》杂志记者牵线搭桥,使弗兰克和尼奇通了一次电话。他们是30年没说过话的死对头,两个曾经富甲一方的毒王,现在一个77岁,摔断了腿,瘫在轮椅上;另一个74岁,穿着镶满假赛车标的T恤,只敢接受采访不敢被拍照。他们依然像当年的“乡下青年”和“城市青年”一样对着干,又开着年迈之后冰释前嫌的玩笑。
记者:你们谁的货更纯?
弗兰克:你真是问到点儿上了,我的货纯度高达98%-100%。
尼奇:我承认弗兰克的货包装不错。可等到我的成品出来,成色跟他的差不多,而且我的发货速度比他快得多!
记者:你们的名字在很多嘻哈歌曲里出现过呀?
弗兰克:那也能叫音乐?看看这些年轻的蠢货的打扮,他们是些穿着大袋裤的狗屎。
尼奇:我没有像喜欢其他任何东西那样喜欢嘻哈音乐。刚出来的时候,他们都说‘这帮混球一分钱也赚不到’,可现在,嘻哈是最牛的娱乐产业。我是JAY-Z和50分的粉丝。
记者:你们当初干吗贩毒?
弗兰克:你以为我想干这个吗?我得挣钱,我也想去华尔街。可在华尔街,我连他妈的一个开门人的差使都找不到。
尼奇:谁没傻X地年轻过?
7 ) 做了不起的事并不了不起
如你所知,这是一个有故事原型的电影,而且关于frank lucas的真实人生或许比电影更加电影。
人生如戏这四个字,一部分人想到的是伤感的悲剧,而另一部分人可能想到的是令人向往的传奇。
我以前很难明白为什么名人死后总是有各自的私人日记可以拿来公开,而且拜读之后,总觉得都是一些预备了给人看的文字。
后来博客流行起来,我突然明白,以前的人仅仅是因为没有博客这样的平台,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了日记本。所以你可以宽心的是,如果你死去还有人对你感兴趣,他们至少还可以去看你的博客,哪怕你没有日记本。当然,问题的关键是,现行的博客运营商能不能活的比你久,很难讲。
社会相处的经验告诉我们需要别人的关注,而社会价值告诉我们需要为别人所敬仰,而社会生存的过程则教会我们需要谋求财富、名望或者任何个体认为有价值的东西,简单的讲就是占有和享受。
所以人需要实现价值和资本。资本为上的社会聚合我们称之为资本主义,价值为上的社会聚合我们称之为社会主义(请不要跟天朝的现行政体混为一谈)。而作为个体,缺少后者,你只能卑微的活着;而缺少前者,你只能卑微的死去;只有你同时拥有了两样,你才能称得上是了不起的人物,有一些词是为这样的你准备的:伟人、历史名人、传奇人物、流芳百世...当然更多的人从生到死,都没有获得两样中的任何一样,所以你我只是活着的走肉和死后的行尸,we are nobody!
然而,没有人想做nobody,每个人想做了不起的事和了不起的人。
在这个层面上来讲,大毒枭Frank和小探员Richie在做同样的事情,追求个体的价值和资本。
然而价值和资本是一对有趣的博弈。有时候价值定义了资本,有时候资本定义了价值。好比电影里Frank用资本去实现他所认知的价值:保护爱情,关爱家人,怜悯贫民;而Richie的价值观否认了拥有后车箱里的一百万会比上缴更有意义。
所以,虽然个体的价值总和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价值的构成,但是两者永远都没有办法保持一致。没有一个人可以代表完整的社会价值,他总是会顾此失彼。比如像Richie这样一个正直而有魅力的探员,有家庭有老婆有孩子,却与辩护律师两情相悦,我们说难听点叫偷情,说深刻点就是通奸,如果不幸是在伊拉克,那么这位英俊探员和美貌律师必须被判用乱石砸死。
相信社会的价值或者相信个人的价值都没有办法可以让你活得更风光,或者死得更体面。所以,导演也是矛盾的,他也解答不了价值的意义和资本的意义之间的关系。法律和道德是维系社会秩序的手段,就好像电影里那个老一辈黑帮和Frank说的一样,秩序比生命更重要。
我看完之后在想,Frank不管结果是判几年其实都能让观众接受,因为导演没有让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其实真正十恶不赦的人也只有电影中才有),你可以给同情分,而这个同情分的多少,你自己都没有谱。
但是关键是,如果我们来个比较呢,那些重判的其他人呢,比如3/4涉案的警察。如果导演为其中一个安排了一场感情戏,哪怕只是保护了一个被人欺负的弱者,你会不会关心他的结局会不会变得更好。
所以,你的感情会误导你的道德观,你的道德观会左右你的价值观。
不要把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看的太认真了。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可以让你做,也没有什么值得你去做了不起的人。
关心一下自己的睡眠够不够,抽烟有没有影响了你身边爱的人,等等,可能更有价值。
影片剧情跌宕起伏,观赏性却极高。
无意中看的
行行出状元啊
一般吧,剧情有待加强
该影片光看片名就可以看出该片是一部有野心的影片,加之投资大,主创团队强,取材于真实事件,演员阵容等,故而才使得该影片在美国黑帮电影中显得格外抢眼。
看的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剧情片
可怕
剧情感觉不是讲的很清楚,个人觉得一般吧
还不错的电影
随着调查的深入,罗伯茨和卢卡斯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两个气质相近,惺惺相惜的男人,不可避免地进行正面对决……
有点虎头蛇尾。。
好牛逼的主演们。。不过剧情不够给力啊。竟然就发生在我现在住的地方= =
华盛顿终于演了一次老大,他的魅力在于:无论饰演的是好人抑或恶棍,都让人讨厌不起来;双雄争霸双线交织的模式,剪辑干脆,飚戏精彩,可惜结局落了俗套
那气场 很强大
t,i.贩毒 RZA缉毒
请留意片尾曲以后的最后画面……他到底杀了谁
时间长,但是剧情又不是很出色
真尼玛长啊~
中规中矩的史诗大片风格,结尾神来之笔,颇有新意。【电影资料馆】
结果是最佳女配角提名,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