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恶法亦法 or 恶法非法
律政题材的电视剧,怎么能少了法庭辩论这样的重头戏,果不其然,《改过迁善》第二个镜头就切到了法庭!
第一个案子,崔编选择了二战被强征劳工对日企索赔案件。这是一个真实案例!在2012年5月24日,韩国大法院在战后赔偿问题上首次认定二战劳工个人索赔权不因《日韩请求权协定》失效,判决日本企业做出赔偿。这一案件在当时引发韩日广泛关注。
剧中,金锡胄作为日方企业的代表律师出场,他与对方律师就以下几点展开了辩论:
1. 旧日本山田制铁公司是否存在强制征用奴役劳工?
2. 即便有强制征用,可是在战争期间,企业只能听命国家行事,那么赔偿责任又一介企业担当是否合理?
3. 现在的新日本制铁公司是否有义务承担旧日本山田制铁留下的赔偿责任?
4. 根据1965年韩日建交签订的《日韩请求权协定》,日本向韩国提供2亿美元,协定两国间的请求权问题“完全并最终地解决”。那么二战劳工个人索赔是否在协定范围内?
在这场法庭戏的用意在哪呢?崔编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案子?
首先是为男主角这个人物的职业角色服务。金锡胄所在律师事务所主打的是企业诉讼案件,特别是外资企业案件,这从事务所负责人车荣誉的采访描述中就可以找到答案。
再次是为男主角的人物个性塑造服务。只是一场短短的法庭戏,观众就可以初步了解金锡胄是怎么样一个人:说话有说服力,周密的思维,不同情弱者,坚定地站在委托人这边,略显冷酷!
金明民的台词功底是公认的强,这在第一场法庭戏中就得到了充分展现,低沉冷静的嗓音,有条不紊的陈诉,都说明这个律师的超强庭辩能力。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金明民本来的嗓音,看过金明民采访视频都知道,金明民本来的嗓音没有剧中那么得低沉,他应该是故意压低,显得这个人物相当的压抑!
当镜头里那些韩国老人的低泣无奈的伤痛神情,与金锡胄不屑冷酷眼神对比的时候,愈发显得这个人物的冷血。金明民的表情非常的到位和精确!
而胜诉之后与日本企业负责人的握手谈话,暗示此类诉讼还会出现,为本剧埋下了第一个伏笔。
其实从第一个案子就可以看出,《改过迁善》绝对不会是一部毫无营养的泡沫爱情剧,编剧很有想法,也很有深度。
很多人看了《改过迁善》的人物简介和人物设定之后,会不自觉地将它和日剧《legal high》联系起来,楼主当时也有类似的想法,但是看过第一集,就彻底地改变了想法。
1. 两剧的拍摄风格完全不同。《legal high》走的是夸张的漫画风格,真实的法庭,那里容得下古美门这样上蹿下跳的律师。《改过迁善》走得是写实风,剧中庭辩场面更加接近现实。
2. 案件和剧情的衔接上,《legal high》更像柯南,每集的案子独立,不看前一集,也可以毫无障碍的看后一集。每集的案子并不推动剧情的发展。但是《改过迁善》不一样,案子是为了推动整体剧情的发展,走得是剧情路线,从这个角度,它更接近TVB港剧。
3. 两者要表达的理念完全不同。 《legal high》推崇恶法亦法。l《legal high》要探讨的是律师这个职业本身,它要传递的大概是律师不是神,不可能知道所有的真相,律师的责任在于通过现有的法律程序来全力维护委托人,它推崇的是实证主义法学派——坚持法律的基础正是法律条文和法律行为,所谓“恶法亦法”。
《改过迁善》则推崇恶法非法。剧中的第一个案子,让我隐隐觉得崔编想要表达恰恰与《legal high》相反,她选择信仰自然主义法学派——相信法律背后是以一种自然正义为依据的,所谓“恶法非法”。当然这只是我根据现有剧情的个人猜测,具体要看下去才知道!
但这个已经勾起了我极大的好奇心,想看看最后崔编的观点是否和我猜的一样,剧情是否有说服力来支撑她的观点。
4. 两位男主人公设定有着本质不同。虽然表面上两者都有冷酷的一面,都有着超强的庭辩能力,为了赢得官司不择手段。但是深入了解就会发现,古美门是坚信恶法亦法,良心和正义在法律面前都是要靠边站的,被法律证明了的正义才是正义。性格上,可以说古美门是相当的自恋和乐观的,非常毒舌,有的时候又像小孩一样幼稚,绝对的自信,对胜诉有无比的执念。
而金锡胄性格非常的压抑甚至抑郁, 不苟言笑,公司的职员是连电梯都不敢和他一块坐。虽然他为了打赢官司,也会不择手段,但是事后会有愧疚感(这是古美门绝对不会有的),总是让人觉得他在走一条违背自己本性的路,特便是女演员案件后,显得有点迷茫低落,不清数自己现在的选择是否正确,对自己坚守的信念产生了怀疑。
这是第一二集中金锡胄律师给我的感觉。非常期待剧集往后的发展!
2 ) 律政福星二人组之七 爱情的条件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
第七篇 爱情的条件
由于突如其来的砍剧消息,把不少关注剧情的观众都给震了一下,因此第十一集以后,剧情匆匆行进,不少应该细致叙述的地方都草草代过,造成了不小的遗憾。这样的情况也在意料之中,之前那么多观众期待实习律师小李能和金辩有发展的可能性变得微乎其微,因为十一集以及之后相当篇幅相关剧情说的都是金辩与其未婚妻柳贞善之间的相处故事,虽然与相关案件有关,然而已经拍摄的份量已经不可更改,要临时改动剧本也相当有难度,也给剧组出了大难题,因此能做的只能是采取从前SBS播出【坏男人】期间,因为演员金南佶被应召入伍服役时采取的办法:
对于相关主人公剧情拍摄,能略则略,能简则简,实在不行,只能采取补救办法,对人物进行略写描述。
不过直到第十二集为止,剧情铺设的仍是小李对金辩从不满到关注,从倾慕到好感,最后发展到袒护,甚至不舍的一系列感情变化。因此,不少观众不得不接受这样遗憾的画面:
在从车荣誉事务所辞职出来之后,小李特地来到金辩的工作室办公,在收拾相关物件,与金辩偶然碰到时,金辩居然对她说完全没感觉:
-噢?我发现完全没有心跳的感觉?
-你也是这样吧?
-是啊。
…………
遗憾的当然还不止这些:在财阀榆林集团相关案件被搭救之后,柳贞善小姐也会对未婚夫金辩说:
-可是我想不能努力就放弃,真是一件遗憾的事。
这就意味着,编剧已经通过剧情说明,金辩通过直觉确认与小李并无感情纠葛,而就在直面感情当时,金辩也没有爱上未婚妻柳小姐,正如女方所言:
-觉得对方也不是那种非要有你不可的人,遇到任何事也能忍耐下去的那种女性。
原来,就在失忆之前,金辩是因为女方对他而言十分合适,才选择了对方,论及爱情这方面,则没有多少感情基础,当然也就谈不上相爱。实际上,金辩与柳小姐的见面完全是一场典型意义上的韩国式相亲:
男女双方都为大龄青年,到了适婚年龄,如无特别满意的结婚对象,都会特地选择同一人际圈内安排的相亲,在外形条件以及家庭背景,职业等各方面前提条件都合适的基础上,如果没有特别严重的问题必须拒绝对方,大都会同意,当事人点头之后就是走流程,何时安排订婚仪式,何时确定结婚日期,双方家人又如何考虑安排等等等。
可是在遭遇大变故之后,在金辩为了柳贞善不惜与其家人翻脸,加快从事务所辞职的进程,就只是为了救她,甚至没有其他要求,并无进一步加快结婚进程的提议,这无疑是一种极为坦荡磊落的做法,将决定权交付女方,一切决定让女方来做。如此一来,原本是毫无感情的约婚变得有了意义,因为案情发展,甚至可说是高潮迭起。因此,本剧倒数第三个案例因为牵连角色择偶问题,连同主人公的相关感情问题就合并为同一处分析:
失忆之后,金石柱律师本来对面前出现的人毫无反应,也无感觉,因此在对方告知是约定结婚的关系之后,非常诧异,可是在以律师直觉和素质察觉到对方身陷险境,出于道义又不得不搭救,甚至不惜为之付出代价,这番过程就是做人的信用与品格的考验。从这一点来说,金辩的人品是可靠的,有保证的,但是之前他对弱者的伤害与践踏也不能忽略或是将之合理化,只能认为是信念不同造成的伤害与罪恶。在此之后,金辩不知道还要为需要帮助的人做多少事,才能弥补,但是现在,他已经走出了决定性的几步。至少对于未婚妻柳贞善来说,他确实做到了约婚者应该做的事:
为搭救与他还没有感情的未婚妻,尽力协调,不但亲自出面,与权会长及其家人进行协商,给出对方能够接受的相应方案,为表职业操守,还特地递上辞职信,于协商当日辞职,这一举动给权会长本人和柳贞善都以相当大的触动,至少从道义方面来看,金石柱律师对未婚妻柳贞善是尽心尽力,没有不周到的地方。
分析到这里,可能还有观众不能理解,权会长家闹腾的这一出证券案,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受害者非要跟法庭闹腾得一塌糊涂,权家为什么要把柳贞善推出来顶罪?
实际上,就在金辩离职前后,车代表的话已经揭示了这个局面的用意,也就意味上位者的意思已经非常明确:
-得让啊,毕竟是约婚者,我能够理解。
-那位叫什么来着?副会长还是什么人?可贪得太大了。要么就说服,要么就撒手。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打发掉罢~
-金石柱可是递交了辞呈的,当一个人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时候,还怎么赢得过他?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从法庭上债券相关被害人的陈述来看,权氏财阀家的这次信用债务问题实际上是一起使用债券进行的恶性诈欺案件,一方面把债券做成相关期货商品进行推销,使得中小投资者误信误认,积极购买,另一方面在资金去到海外之后,采取各种欺诈手段洗钱,将投资者的资金变为自行动用的资金,回到韩国则以投资失败,无法偿还本金为由,意图赖掉应付的收益,使用金石柱律师失忆之前提供的相关计策以后,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巧妙地躲开了价值数十兆的债务,将债务直接缩减为数十亿,即便赔偿,才给付相当少的比例,如十年以上时间分期归还本金百分之十五这样的方案,如此一来投资者可说是血本无归,而权氏财阀的几名继承人就可获得相当大的收益。分析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就能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一方面是中小投资者在法庭上血泪控诉,要求归还本金,另一方面则是权氏财阀几名继承人无理无赖,直接无视柳贞善所受到的苦楚和伤害,非要她为他们顶罪坐牢不可,原来柳贞善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的监禁是因为这次事件影响极为恶劣,伤害投资人太大,不得不找牺牲羊出来顶罪,加之家族家长权老爷子发了话,要给柳贞善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这如何使得?当然要让牺牲羊坐穿牢底,赖掉这笔应该给的代价。
柳贞善本是财阀的外孙女,在母亲不甘心受到家族安排,毅然逃离家庭,非要跑出门去与穷苦画家结婚之后生下她,就相当于是脱离了财阀这样一个必须拿自己命运与幸福做交易,必须以出卖自己的各种既得利益来换取财富和权力的圈子,可是她的女儿柳贞善为了更安稳的生活,背弃了母亲的选择,回到了母亲的娘家权氏财阀家族,这样一来就等于是回到了财阀这个可怕的交易圈内,可是她没有父系家族的身份背景,什么都没有,只能依靠洞察力和判断力存活,这才认可了外祖父权会长的安排,选择了金石柱律师这样一个未婚夫。
在砍剧之后,本剧篇幅生生缩减两集,本该有的细节和相关感情线索都没了,在有限的空间内,只能根据之前铺设的相关剧情线索进行深化,因此小李姑娘与金辩的关系被剧情解答为两人的相互理解和释怀,而原本没有感情基础的订婚则被解释为:
-我只是觉得,如果今天这样的日子不见到你,那就太可惜了。
到底是什么日子,会让金辩这样说话?
那一天就是金辩决定与原先就职的车荣誉事务所开战的一日,他做好了万全准备,喊来了自己的好朋友朴辩,请他转交之前录下的车代表,李副代表与不法投资机构Gold Rich相关商谈对话录音复制本,之后又将录音原本放置妥当,在这一切安排之前,他预感到有可能会有危险,这才特地要与有婚约的柳小姐见面,还跟对方约定:
-我会努力的。
看到金辩的笑容,对照之前金辩的父亲金信一律师提到亡妻的情况:
-她是很有忍耐力的女人。从来不会为了自己舒坦,就让别人感到不便。
成年以后的金辩其实是按照母亲的标准选择了自己的妻子,那么日后与柳贞善小姐仍然有可能结婚,只是目前发生了不少事情,女方家族反对,为了不让女方为难,也因为自己这方面在离开事务所之后还未稳定下来,结婚一事暂缓。
对于实习律师李志胤来说,她为人聪明机灵热情有爱心,在法律方面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敏感,更重要的是她有一种难得的特质,按照车代表的话来说就是:
-李志胤律师有一种安定人心的能力,这一点非常难得。
让人安心,让人乐意托付信任,这是难能可贵的特质,可说是一种天赋,是上天赐予的能力,一个摇篮里的婴儿有,另一个摇篮里的婴儿就没有,譬如这种能力在金辩的身上就体现不出来。正因为认可李志胤的特质,车荣誉代表才会乐意接纳她,给她实习锻炼的机会并给予她在实习期满之后留在事务所工作的承诺,因此对她决意离开事务所,内心非常失望,也很不痛快,虽然如此,仍然在李志胤实习律师离开事务所之前对她表达了理解和祝愿:
-你是打破对地方大学出身实习生偏见的朋友,真是可惜啊~
-感谢您,也对不住。
-那么,走好~
李志胤就是这样跟从自己的心意,来到了金律师继承的事务所里,马上就遭到了当头一棒,可是,就算是这样,她也要继续跟从。看,之前我们说了什么来着?
这样的感情有可能是跟随的开端,也有可能是爱情的开端。
既然篇幅所限不能有爱情戏份,所以就变成女二上位,女一退而求其次,成为助手,原本女一号该是李志胤,不过一旦砍剧,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
韩剧是充满遗憾的艺术,虽然不能圆满,但仍可期待,这就是追剧的乐趣。
3 ) 【更新中】金明敏的演技,那怕他演个大坏蛋,我依然超级爱他!【EP5---EP9】
我喜欢过的韩国男演员绝对可以用地铁装,但我的电脑桌面一直是金明敏大叔的图片,这说明,金明敏超级帅!金明敏演技一流!我对金大叔一定是真爱!最能够说明的问题是;双子座的我虽然表面看起来花心,花痴,见异思迁,但是内心还是很痴情专一的!
小伙伴们一定会问,金明敏?谁?我怎么不认识?思密达国的帅哥不应该是张东健,宋承宪,元彬,赵仁成,苏志燮,玄彬,张根硕,崔始源,李敏镐,金秀贤吗?金明敏到底是哪位?这就是检验你是一般韩剧粉还是终极韩剧粉的时候了。
韩国青龙、大钟影帝,百想视帝,获2005年KBS演技大赏大赏,2008年MBC演技大赏大赏。
以上只列举了金明敏的部分获奖经历,在韩国作为演员最有分量的大奖他都拿过,随便一个拿出来可以呛死十个所谓的“最佳人气奖”“最优秀演技奖”。
作为“坏叔叔”专业户,金明敏饰演的电视剧作品的角色甚至有些雷同,《白色巨塔》里的野心家天才医生张俊赫,《贝多芬病毒》里的高傲孤僻毒舌顶级指挥家姜玛艾,《电视剧帝王》“不择手段”的金牌电视剧制作人安东尼金,以及在这部《改过迁善》里饰演的无良冷血顶尖律师。同一个演员饰演的甚至略带雷同的角色让金明敏演绎的就像是四个不同的演员在出演,而且每一个角色都可以独特到深入人心,有人评价金明敏演戏的路子是“演什么就是什么”,“杀死自己”。曾经有一期专为金明敏制作的节目叫《那里没有金明敏》,节目拍摄金明敏一天的拍戏生活,在拍戏现场连他的粉丝都无法认出他,在拍电影《我的爱在我身边》时,片场的工作人员根本就不觉得他是金明敏,而是剧里的角色白钟宇。
我周围很多人甚至韩剧粉都没有看过金明敏的作品,甚至不知道金明敏是谁,但是,大多应该知道张根硕和崔始源,如果你去看他和张根硕合作的《贝多芬病毒》以及和崔始源合作的《电视剧帝王》,你绝对会被他巨大的魅力,超强的气场和强大的主角光环所吸引!然后忽略掉那两位,开始喜欢他。
我一开始以为《改过迁善》是韩版《Legal High》,金叔古美门上身,一上场一定又帅又萌又毒舌又坏,雄辩滔滔,歪理正说,结果我们金大叔只剩下“坏”了,第一个官司站在反派,帮助日本黑心企业拒绝赔偿年老劳工,属于跨国官司,情况复杂,原告还站在道德的制高点,结果金律师有理有据,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完全以法律依据取胜。让人输的无话可说。在公司化身电梯坏叔叔,刁钻刻薄
“你是年薪是 ?“
“一亿5000万”【约韩元一千兑换人民币6元】
“你知道我的时薪是多少吗?”
“不是,不大清楚,“
“那么你月薪1300万,一天赚35万,还在浪费同伴昂贵的时间,送到别的组去”
“你没有听过传闻吗?什么传闻?没有自信的话就别金锡胄律师坐一个电梯,你知道电梯还没到就被赶到别的组的人有多少吗?”【金叔还是不坏的 ,又没有开除人家,是吧?】
话说金大叔坏的这么合乎天理,简直太对我口味了!如果有同学要问,你这也太三观不正了!
三观正?你是要我去看新闻联播和洗脑剧吗?
PS很喜欢金明敏的一句话:“能成为让人只想到所演过的人物的演员,是我的希望。一个演员就应该是这样。不知道人物的名字,却只知道‘金明民’这个名字,无异于在说我不是一个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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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这剧的豆瓣评分已经从8.5变成8.2。作为金叔的死忠粉,看到豆瓣有人居然评价他长相丑,声音不好听!既伤心又气愤!剧评本来打算接着写《金明敏的演技,那怕他演个大坏蛋,我依然超级爱他!》每2集更新的,现在决定另外开一篇,为了喜爱的金明敏。
金明敏的演技已无需溢美之词,微表情,表情,眼神,手势,走姿,以及每一个细小动作全是演技,甚至连他的背影都很有看点!看他演戏简直就是享受!我一直觉得看一百集平庸剧不如看一集好剧,或者把一集好剧看一百遍,因为每一遍都能够看到惊喜和不同。这就是大师的演技。
前4集的安排恰到好处,失忆前2集和失忆后2集,金明敏把一个角色演得融会贯通,继承发展,同与不同,都相当的合理与恰到好处,这比一人分饰两角更有难度。
失忆前后,金锡胄作为一名律师的专业能力,以及他的心思缜密,敏锐,观察力,判断力如出一辙。改变了的是前后性格,失忆前,金锡胄冷酷无情,不苟言笑,利益至上,不择手段。但是帮“恶魔”辩护以后,也会闪过一丝丝愧疚,这表现在恶魔朴东献被女演员杀以后他的“走神”,这种愧疚是一瞬间的事。失忆后,他在找回记忆的过程中也没有一心向善,但潜意识认为自己是好人,内心深处被压抑的善开始释放。开始一步步“改过迁善”。
失忆前,金锡胄作为律师信奉的是法律至上的原则,对小李说“我是律师,就必须为委托人辩护,如果有想法,你就转去当那女人的辩护律师。”和古美门一样是实证主义法学派【当然,他俩的性格不一样,一样的是坏的相当可口】失忆后,在女主李志胤正能量的影响下应该是逐步改变向善的。开始走向“自然主义法学派”,这和日剧《Legal High》的一个不同点是,日剧中正义的女主黛试图证明正义至上,改变古美门,结果被古美门改变,最后认同古美门的胜者即是正义。韩剧《改过迁善》则是正义女主李志胤影响金锡胄最终向善,这两者的不同可以窥见日韩剧的一个极大差异。
有一个非常有意思与说服力的细节,第二集失忆前,金锡胄工作完回到家,疲惫的孤单的坐到皮椅里,双手分别搭在椅子两边的扶手上,把腿伸直左腿搭在右腿上,第四集失忆后,去医院复诊回答医生提问,失忆后接手工作的陌生感与疲惫感,坐在皮椅上,同样双手搭在椅子的扶手上,把腿伸直还是左腿搭在右腿上。失忆前后甚至是有些相似的情绪他演出了不同的感觉,却用同一个看似习惯性的动作完美的串联演绎了这个角色。
戏里金锡胄这个“无意”的动作应该是戏外金明敏的“有意”为之。对每一个细节的完美苛求体现在金明敏的诸多作品中【参看《那里没有金明敏》】
无论是戏里还是戏外,金明敏兼具才华与努力,他是真正的大师。------这是我能想到的对金大叔的评价。
PS;与金明敏搭戏的金相中,绝对的老戏骨,如果你是演技控,他戏里的每一个眼神都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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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毒舌坏叔”到“毒舌萌叔”我们都喜欢金锡胄【EP5---EP9】
首先,有人评价《改过迁善》有很强的美剧风格,但我并不这么认为,一者,5到9集的节奏在明显放慢。二者,前集或者前一个案件为后续剧情做了每一个完美的细节铺垫,在细节的把握上具有强烈的韩剧风格。相比之下日剧《Legal high》以及金明民的另一部作品《电视剧帝王》的美剧风格更加明显,《改过迁善》更像是具有韩剧风格的律政剧,不能否认,该剧在向美,日,港的同类剧学习,而且会是一个很好的尝试。能否成为里程碑似的作品还要看编剧的功力,我既充满期待又有些担心,韩剧边拍边播,虎头蛇尾的弊端并不鲜见,如果又成为一部像是《贝多芬病毒》和《Brain》这样靠演员的超高演技来弥补编剧不足的剧作将会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其次,金明民演“坏叔叔”的时候偏多,而我对金坏叔完全没有免疫力,豆瓣楼下有人问我,
“老金如果知道即使他演坏蛋你也爱他,估计不会高兴到哪去”
我回复;金叔要是知道我这么爱他,一定会很开心才对!神演技才会有如此境界。
“神演技应该是他演坏蛋你恨坏蛋,他演好人你喜欢好人才对吧?”
我回复;我属于三观不正,喜欢有魅力的坏叔叔!把坏人演绎的魅力十足,我对金叔的爱超越角色,无法用常理解释。
坏叔叔的魅力是什么?绝对不是庸俗的单纯的所谓道德品质败坏,他们征服你是地方是顶级的才华,实力,智慧,气场,对现实与人情的洞明,一语道破的睿智,坏的相当合理和让人信服,人物的多面与丰富,无论是古美门,红魔大叔还是金锡胄都是如此。哪怕他们坏,你都会自热而然信服甚至被洗脑,现实情况中的坏男人大都品质败坏,花言巧语,志大才疏,只有“坏”的“形”没有“神”,骗到的也都是无知女性,所以,鉴别与鉴赏“坏男人”是一门学问,需要学识与眼光。顶级的坏男人可以叫“坏大叔”或者“毒舌萌叔”劣质的坏男人叫“渣男”“禽兽”,在此温馨提示那些无知小妹妹,不要去试图招惹“坏男人”,高端的够不到劣质的会受伤,你要做的是让自己从“无知”变成“有知”,让自己变得优秀与有眼光,有一句真理说“男人只会因为你好而爱你,不会因为你对他好而爱你”。
居中金锡胄律师失忆前后,从毒舌坏叔变成毒舌萌叔,在改变的是性格,不变的是毒舌,就是说不变的是作为律师的顶级实力,金锡胄的“迁善”既不突兀也不违和,这体现在帮郑惠玲辩护和对少年弑父案的态度,有过则改以及不盲目的善,这2个案子,金锡胄律师的做法及态度都建立在对案情的正确分析与敏锐判断。少年弑父按案颇有点《Legal high》中的意味,小李和小黛的触动与改变有些相同之处,这个案子让这部剧免入俗套,期待接下来的剧情。
第9集,失忆后的金锡胄去宠物医院找到他的“伙伴”,见到狗狗那段的演技简直是神来之笔!
4 ) 第三集剧评:Key of life
Key of life,这是日本电影《盗钥匙的方法》的英文名,看完《改过迁善》第三集,我不自觉的想到了这部电影。
《盗钥匙的方法》传递了一个中心思想:人天生的性格和后天的习惯决定了人的命运,它们是Keyof life。
影片中,香川照之饰演的近藤失忆前是一个冷酷杀手,做事有条不紊滴水不漏,但是因为澡堂里的一块肥皂摔了一跤而失忆,没错,失忆了!即便失忆,他也保持者小心谨慎的风格,清醒后就一直开始做笔记了解“自己”,在失忆的困境中,认真地记录着周边的一切,出租屋里一切零碎的物件,身上仅有的千元,一点一点地记录着自己的爱好特长个性。
在《改过迁善》中,金明民饰演的金锡胄同样因为事故失忆了!金锡胄在醒来的瞬间,就开始转动眼珠子,观察周围环境,这何尝不是他行事周密的性格体现呢!而他失忆后,也没有表现出一般人的惊慌,而是淡定在看电视,其实我觉得他并没有认真看,只是在思考自己是谁?所以当保险公司的人一进来,问他说否是姜佑荣时,他在不确定的情况下还是试探性的搭话,知道是乌龙的时候,也没有特别的失望!
当医院里发生种种的法律纠纷的时候,他律师的职业习惯就出来了,开始调理分明的陈述法律条文,抓住对方的漏洞,给以致命的一击。对他自己的专业领域,也是不自觉地关心,看到电视里泰振集团收购案新闻的时候,拿起笔记作详细的记录,作精确的分析!
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力同样没有消失,当车荣誉问他:这么多新闻,你怎么知道我说的是那件,金锡胄回答:你刚刚在病房前站了一会儿,并看着看那条新闻的我。同时他也一眼看出李志胤不喜欢他。
在失忆的困境中,金锡胄首先做的事,也是像近藤一样,从了解自己开始。他记录自己的名字,在和车荣誉的对话中,探寻自己的信息:家庭,工作,网上搜索着自己的履历,到自家后,仔细观察家里的每个细节,从摆设到装饰,一点都不放过!这都与他们性格中滴水不漏的性格一脉相承!
失忆前的金锡胄和失忆后的金锡胄,在保持性格和习惯一致的同时,又有一点明显的不一样了,他变得开朗了,好像因为失忆,长久压在他心头的他块石头也被遗忘了一般,整个人不再压抑,变得轻松自在,也许这才是真正的金锡胄!
金明民在《改过迁善》第三集里对失忆之后的人物呈现,一点都不比《《盗钥匙的方法》的香川照之逊色!两人都很好的把握了失忆前后的异与同,非常的精确!一方面突出了人物的改变,另方一面在整体上有所延续。所以观众在看的时候,明显地感受到不同之处,却又没有突兀的感觉!
我觉得这一类失忆的表演比一人分饰两角还要困难百倍!一人分饰两角,演员需要用力刻画的是不同点,把两个人物之间的区分度把握好就够了。但是《迁善》里的失忆表演,要同时掌握异同点,整体的延续和部分的不同,非常考验演技,一个不小心,要么没有区分,要么完全变成两个。
现在终于理解为什么金明民会接下这部戏,完全是他对自己演技的又一个挑战!
我记得在豆瓣上有位大神评价香川照之的时候说过:
“他在表演的时候完全可以摒弃个人特色,毫无违和感的融入角色之中。你很难给他定位,他没有属于他自己的标签,他可以是他自己,他也可以是任何一个人。你无法贴上去一个标签,因为在那张表情丰富的脸上世人已经看到过太多太多不同类型却又个个生动的荧幕形象了,这是一个可以将导演脑中的图像完全的展现出来却不混入任何多余气息的百变人。”
而金明民属于和香川照之一类的演员,在角色的塑造中,完全的摈弃自我,只见角色不见演员!
期待金明民在接下来的剧集中的精湛表演!
5 ) 律政福星二人组之总评 不能热播的理由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
最终篇 不能热播的理由
随着世界杯相关赛事逐渐平息,不少关注本剧的观众却被告知一个令人惊讶的消息:放送社MBC不打算补上相关转播比赛的档期,因此本剧要按照原定时间下档。对于关注律政剧的观众来说,这真不是一个好消息,若是按期完结,由于在两周时间内仅播出两集,就意味着原定十八集的连续剧生生被缩减到十六集,因此原先期待看到的剧情可能看不到,因为篇幅有限,根本来不及展开相关细节,若是强行给出剧情,自然也就没有说服力,容易引起反效果。为平息观众不满,MBC已经公开表示按期完结是因为演员档期问题,可是有个性的演员就是不同。既然电视台把球踢了过来,要演员噤声,表达不满的方式虽然很多种,但是对于被观众热切关注的主人公扮演者金敏明来说,还是按照剧中主人公一样的处事态度进行整理:
该说明就说明,该澄清就澄清。
结果,所属社的声明说明演员已经特地空出档期,等待作品拍摄,可见不是演员方面不配合,问题还在电视台这里。说是要按期下档,只是给砍剧找了个借口:
既然相关比赛不红,剧集不热,还不如快快下档,把位置让给有可能大热的接档剧,因为接档作品韩版命中注定我爱你有噱头有题材有演技,为博收视显然是更好的选择,但又不能让关注本剧的观众不满意,于是一棍子打到了演员这里来,但问题又不是那么简单,在金演员所属社说明之后,制作方与放送社之间的对立似乎已经有公开化的苗头。但无论如何,将篇幅缩减之后,会给这部注定是专业性强,兼有紧张节奏的作品带来不少遗憾。最大的遗憾不用说就是:
之前剧情中反复铺垫,要给实习律师小李姑娘和金辩送做堆的可能性没有了。
在未婚妻出现,又深陷其家族相关资金案件之后,怎么样也要走完搭救出狱的流程,在走完流程以后,未婚妻柳贞善还将会和金律师有不少对手戏,在缺篇幅的前提下,怎么可能几下子就安排金辩与实习律师有感情纠葛甚至出现各种可能性,感情归属当然是往未婚妻这里靠靠更安全。于是,韩剧【改过迁善】一下子就成了感情线索不明的作品,这对于MBC相关档期的热播剧来说是非常少见的,正如之前金演员主演的SBS连续剧【电视剧帝王】当中韩剧制作人安东尼·金所说的那样:
-要有爱情!还要有财阀!
-如果没有这两样,还能是韩剧吗?
…………
问题在于,一部韩剧,一部以律政内容为主的韩剧,财阀和爱情这两大要素,一样都不少,可是在大量的律政剧情被填充到位之后,爱情和财阀相关内容都被挤占到了边边上,根本没地儿搁,因此,【改过迁善】在被缩减篇幅,砍剧之后,注定将会是一部遗憾的作品,在内容方面不能完善表达主旨是遗憾,在篇幅方面没能展开叙事也是遗憾。可是,人都没有前后眼,又有谁会料到开播之前那样被宣传的律政剧会因为比赛停播,之后如此黯然收场?因此,在本剧播出的最后三周,观众才明白自己接受的注定会是一部剧情不够完整的作品。在分析最后三个案例之前,只要能够接受作品是充满遗憾的剧集这样的现实之后,看了起来的感觉就会好很多,总好过意犹未尽,直到看到第十六集终了时出现:
-这绝对不是下集预告
这样的字样才开始懊恼,感觉被耍,有了完全没拍完的失落感要好得多。虽然之前本剧编剧崔熙拉一直都被不少粉丝吐槽说作品专业性强,收视却低,有曲高寡合之说,但到了MBC律政剧【改过迁善】这里,她作品中的优缺点才算真正显现出来:
一方面,作品立意深远,社会意义与现实意义兼具,但在关键时刻,需要专门刻划的人物不能以相关剧情专门表现,凸显人物个性特点,这是一大遗憾。简单说来,就是不少观众在被剧情打动,被人物相关台词说服,感动到要流下眼泪的时候,想哭都哭不出来,这是个问题。这是制作社和放送社的局限性所决定的,毕竟是三大台黄金档期播出的连续剧,相关剧情内容绝不可以过于黑暗,过于露骨。相比之下,在这方面有线台的尺度就要宽松很多。对于这方面的局限性,应该给崔编剧建议以后将作品交给有线台作为自制剧拍摄,如此一来,有人力物力保障,还有相对宽松的制作环境,剧情会变得非常精彩好看。说白了,不能更确切表达感人或是黑暗一面,不是编剧的问题,而在于制作方被相关要求缚住了手脚,但这是经年累月累积的问题,不是一两个人能解决的问题,也不是一两部戏就能打破的命运,因此不能埋怨编剧和制作方。
另一方面,作品专业性较强,剧情内容当中出现较多专业术语,相当一部分都没有注释,即便是有注释的内容,也相当深奥晦涩,最麻烦的是,在一个案件展开之后,剧情当中甚至没有相关人物台词专门解释案件相关问题,看得人一头雾水,相当困惑,如此一来就会降低作品的可看性,也会给观众理解剧情带来一定问题。关于韩剧【改过迁善】这部作品,出现最多最大的问题在于不少观众对于某集讲述的案件特例,看了快半个小时相关剧情,都没看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可就麻烦了,不是说明观众水平有问题,不是曲高寡合,而是编剧在台词剧本当中没有做到说明到位,没能做到深入浅出地解释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特殊案例,最麻烦的是,没有顾及收视调查主要采样区域:主妇观众群,没有照顾到该收视群体的理解程度,因此迫使相当一部分想要接受美剧流畅剧情的观众换台:
既然说了半天,虽然大家都挺紧张的,可是都没看明白,在当晚播出时想要倒回去看也不可以,非常不便,还不如换台看别家容易看明白的戏,如果那么多人都没看明白,这就不是观众的问题,而是编剧的问题,为什么还要坚守当晚播出?不如第二天看录制视频,上网拖来还更方便,更可以确认细节。
此外,在本剧相关推广过程中,由于专业性强,相关台词不具备可参照性,剧情中出现大量法律与经济以及相关专业术语,也给翻译制作带来了很大问题:
时间紧,任务重,台词以及硬字幕当中出现的词汇专业度较高,短时间内往往来不及解释清楚,就根据谐音录入,因此出来的成品当中,关键部分的人物对话会让观众一头雾水,看不明白,因此在观众观看本剧中文字幕时,亟待解决的问题不是如何关注演技或是剧情,而是如何看懂台词。
由于分段包干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剧情人物前后名称不一致的问题,在观看过程中,在必要时候,还需要自行替换人物名称,例如在第本剧十五集,十六集当中反复出现的“郑律师”一次,其实是已经来到车荣誉事务所的全志元律师的简称,由于“全辩”容易与“郑辩”一词的发音混淆,因此在没有统一人名的前提下,可将这几集当中的“郑律师”全部替换为“全律师”,因此在李志胤实习律师辞职当时,相关担当人员对她所说的其实是:
-可惜全辩去开庭了,没能跟他道别。
小李回答的则是:
-不要紧,昨天已经跟那位说过了。
这是惜别的话,可是看了那段对话场面,不少华语观众都莫名其妙:
干嘛要跟郑律师道别啊,跟小李关系最好的人是两个,一个是金辩的好朋友朴辩,另一个则是新来的全辩。朴辩不是一天到晚跑去金辩父亲的事务所里玩儿么,哪有开庭,还有全辩为什么没有提到?实际上已经提过了,对话说的就是始终对小李抱持善意好感的全辩。
最初因为技术问题,韩剧无法录制字幕,在技术问题解决之后又出现了相关版权争议,因此不能使用有字幕的韩剧视频作为片源进行压制,这就给韩剧制作带来一个惯用处理办法:多为听译,时间紧任务重。要在有限时间内听出观众在观看过程中都无法关注到的细节,对于翻译制作人员来说是对技术和实力以及人文知识和相关常识多方面的考验。通常在播出之后,最快在十一点半左右可以收到片源,若是比较迟,要在十二点左右,因此翻译往往都是在深夜以后才能进入听译状态。若是以凌晨两点以后发布为限,满打满算,一部作品的听译时间通常不超过四个小时,虽然目前采取0day发布手法的制作组都采用当年汗仙引入韩剧制作的统筹法进行制作,在剧集时长不超过60分钟以内的前提下,每个翻译只需要负责不超过12分钟的翻译量,但由于统筹法的重要流程属于相关制作组工作特色与习惯,并未被推广开来,因此会在台词细节方面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愈是难度愈高的剧集,问题就愈发突出,原本统筹法的创立就是针对高素质的制作人员练手所用,对相关制作人员的个人素质,技术熟练程度和配合默契度要求较高,若是翻译制作人员各方面均不达标,赶时间发布的剧集质量就很难得到保障。
此外,作为一个看了很久的观众,写了很久的剧评作者,在本次连载当中,最为尴尬的事就是反复被观众询问剧情相关细节问题:
“我看了半天,那个案子到底是在说什么啊?能不能再给我解释一遍。看电视剧没看懂。”
分析到这里,仍在为本剧感到遗憾的不少观众可能已经能够理解:
为什么剧情虽然从剧情,立意,演员表演各方面都可说是优等,却没能带动收视,没有引起更多关注?
那是因为崔熙拉编剧过于注重作品的专业性,而将普适性忽略,因此影响到了作品可看性,确切来说是伤害到了作品的可理解性,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今后崔熙拉编剧如果再出相关专业题材韩剧作品,或是,本剧真的有可能出第二季,有两点建议:
其一、出品专业题材作品,最好选择有线台,要求具备相关经验的导演接手,力求以导演对作品的诠释,解决相关剧情必须做到深入浅出,解释相关案例含义的问题。
其一、编剧本身要着眼于专门剧情,不要过度执着于专业方面的内容,为弥补题材方面有可能出现的相关专业问题,最好参照别国电视剧制作采用的对策:选择专业人士作为顾问,给出具体意见,并据此确认有关剧情内容,力求观赏性与专业性兼具。
虽然强势开局,草草收尾,但从内容专业性和剧情集中度来说,仍不失妙处,由于演员出色的演绎,【改过迁善】仍是一部专业性强,可看性强,值得停住相关画面,对照剧情,一看再看的律政剧,是韩剧作品当中不可多得的具备专业性,现实感较强的迷你连续剧。
6 ) 剧评:改过迁善中的案例解析
全剧中共十大案例,有民事的,有刑事的,但编剧着墨最多的商法案。
现在将剧中的十大案以案例解析的方式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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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战时劳工赔偿案
原告:战时被强制征召的劳工
被告:原日本山田制铁公司,现日本第一钢铁公司
[案情简况]:
日据时期(二战后,日本占领朝鲜时期),被告前山田制铁公司,以承诺提供宿舍、食物、人身安全保障和工资薪酬为由,征集朝鲜民主去日本做工。
劳工到日本后,从事的工作是向钢铁熔炉里倾倒石炭及在高温的铁炉管理里清理铁渣,承受着随时烧伤的危险,生命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因没有其它保障措施,倾倒石炭极易引起爆炸;而劳工们因爆炸受伤后,日企方不予医治,并以受伤劳工受伤不能工作为由强制驱逐其回国。
未受伤的工人其存折、印章由舍监管理,无法归国。若有逃跑,抓回来将严惩。
战争结束,被告的公司由原山田制铁更名为日本制铁公司。但是法人代表未变,企业主体也一直存在,企业本身一脉相承,虽然更名,但仍为同一法人。
原告认为,前日本山田公司强制劳工工作,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是强制奴役行为。根据继承关系,现在的新日本第一钢铁公司继承了前公司的资产,故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应对前公司的法律行为承担赔偿义务,请求公司支付征用劳工每人1亿的赔偿。
金锡胄代理日本公司,他的答辩理由:
1、进行强制征工行为的人是日本国家,而非新日本钢铁公司。战时期间,钢铁公司的征召行为只是听从了国家的号召进行的行动,其法律行为应属于国家行为,所以其行为后果自然也应该由日本国家负责而非钢铁公司。
2、新日本钢铁公司的成立、资金所在地都在日本,所以法律适用上应以日本法为准。
根据日本商法,新日本钢铁公司并未继承原公司的剩余资产,故现企业已非原来的企业。
原告起诉的主体错误,赔偿自然不成立。
日本法院已判决原告败诉,所以原告再在韩国提起的诉讼本身是无效的诉讼。
[结果]
原告败诉。
[解析]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两个要点:
1、新日本钢铁公司的强征劳工行为是企业行为还是国家行为?如果是国家行为,那么,原告的赔偿请求是不成立的。
2、法律适用问题。法律适用是采用主体人所在国法律,还是行为发生地国法律?依照管辖权和溯及力来讲,日本跟韩国都是可以的。
若是采用行为发生地,韩国法律也是适格的,因为征召行为是在韩国发生的,征召的主体即原告是韩国人,那么在法律适用上是可以采用韩国的法律。但如果依行为结果发生地,则也可以采用日本法律~~~这个问题,就算是打破头,估计也说不清吧。
这个案子是比较典型的民事侵权案,编剧着墨不多,纯粹只是为了论证男主金锡胄的三观。
他的人生观:赢得每场诉讼。
在这个案子展现了金锡胄生活的状态:是事务所王牌律师,被事务所代表车荣誉非常倚重。
但是,他的价值取向不被亲人们认同,特别是正直的父亲,对他代理日本企业的行为非常反感。父子间的关系很恶劣。
在这个案子里带出了男二车荣誉:国内法界龙头老大,创办的事务所从80年代外资入韩时即开始承接外资业务,事务所连续三年被立为楷模,最关键一点:在政府要员中口碑很高。
他,具有很强的说客属性。(说客,最直白的历史对照人物,如中国春秋时代的苏秦、张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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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信诚网络收购案。
这个案例,属非诉讼业务,是企业并购业务的衍生。这个案子的重要目的是为了牵出女主李志胤。
[基本案况]:
金锡胄代理某外企收购信诚财团,双方正在进行拉锯谈判。委托人对于金锡胄提出的,以信诚财团的公司资本40%的价格收购信诚并不满意,要求扣除100万美元,即降低收购价。如能达成,可将代理费提高到25%。金锡胄要求助手们从浩瀚的资料中寻找突破口。
而金锡胄之所以能无往不胜,成为业界神话,就在于他不光自己术业精尖,他的小组成员也是强将手下无弱兵,个顶个的都是多面手。当然,他对手下要求极高,助手们如果不能达到要求,随时被踢出小组。于是有了电梯解雇的传说。
李志胤进入车荣誉事务所实习,接到上司要求,找出资料中的漏洞。她找出信诚财团跟属下产业签订的格式合同中隐藏的“霸王”条款,可能会导致员工“过劳死”,并做了相关取证。之后,收购成功,她被金锡胄纳入麾下。
[结果]
她原以为是帮便利店社长的取证,反倒成了压低收购价的理由。虽然不满金锡胄的利用,但还是进到了金锡胄的小组中。
[浅析]
这个案子,引出男主金锡胄跟女主李志胤间的关系:
在女主李志胤进入金锡胄的小组前,两人有个令人难于启齿的交集。
李志胤的好友李美丽曾经是金锡胄的堂姐夫的外遇对象。后李美丽结婚,金锡胄去婚礼现场观礼,李美丽做贼心虚,请求李志胤将金锡胄带出婚礼现场。李志胤意外地喝下了放有安眠药的酒,生拉活拽地将金锡胄带到自己家里。
酒醒后的李志胤不清楚是否曾跟金锡胄发生过关系,为安全起见,双方留下了电话号码,而李志胤的电话号码之后竟成了因事故失忆的金锡胄的关键线索。
李志胤进入车荣誉事务所实习,发现自己的顶头上司竟是金锡胄。不小心在电话会议上闯祸,办公室绯闻传至事务所上下。李志胤因此在事务所受到排挤,同时,引起车荣誉的注意。
车荣誉试探李志胤,结果出乎他的意料,令他对李志胤刮目相看。因为这个试探,使得车荣誉相信李志胤具备一定的素质,所以在金锡胄失忆后,让李志胤去照顾他。
这个案例重点是草蛇灰线,伏脉金锡胄跟李志胤之间的关系,所以案例中的法律问题不是侧重,一笔带过。
彼时,金锡胄的对手全志元初次出场,但跟李志胤间的关系,他一语成谶:我的身体在这里,我的心在你那里。当然,因为爱情线非常隐晦,不如其它偶像剧大鸣大放,所以几不可寻。但到最后可以看出全志元对李志胤是极有好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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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朴东献强奸案。
原告:郑惠玲
被告:朴东献
[案情简况]
被告朴东献,是清华集团的继承人,一个财阀二世。他长期包养企业代言模特(即我们俗称的企业形象代言人)二线演员郑惠玲。当然,如众人所知,当一个男人手握有众人不可望其项背的巨额财产时,其人品道德就得从最下限开始找。
朴东献不仅跟郑惠玲保持着不伦关系,同时,还饲养着其它一个两个“宠物”。郑惠玲对这种关系产生厌恶,要求分手,但每次都被朴东献软硬兼施,不了了之。案发前,朴东献发现郑惠玲有了新男友十分妒恨,约谈郑惠玲。在酒店里,郑惠玲坚持要分手激怒朴东献,暴怒的朴东献暴打郑后强奸了她。
郑惠玲报警,检察院立案后,案件被正直的检察官李善喜接手,迅速调查取证后起诉至高院。
清华集团平日形象欠佳,其竞争对手欲趁机落井下石,一时间,集团税务调查也闻风而来。朴东献老爹是个老辣的财阀,知道关键时刻只有车荣誉事务所才能挽狂澜于既倒,刻意收集车荣誉事务所操作的法务部候选人竞争对手金秀容的不利证据,送给车荣誉,求其王牌金锡胄为儿子辩护。
金锡胄代理此案后,通过收集郑惠玲的各类证据,买通郑惠玲男友,令朴东献无罪释放。
[法庭攻防]
原告方检察院李善喜(因公诉案,原告是国家机关,郑惠玲被称为被害人)提出起诉意见:
1、被害人郑惠玲被朴东献强制叫到酒店,在暴力殴打后被强行发生性关系,违背了被害人郑惠玲的意志。证据是酒店的出入记录。
2、发生性关系是采用暴力手段达成的,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朴东献采取殴打、卡脖子、按倒等暴力手段,使郑惠玲不能反抗。暴力证据是郑惠玲报警后去医院的验伤病历。
检方认为,朴东献以暴力胁迫的行为达成性行为,侵害了郑惠玲的性自由权,所以应该对其侵害别人权利的行为受到惩罚。
辩方金锡胄的答辩:
1、被告朴东献没有违背郑惠玲的意愿。他出示了郑惠玲主动发给朴东献的裸照,令法庭认为郑惠玲发出性邀约,朴东献跟她的性行为是双方自愿的;同时,又出示朴东献多次支付给郑惠玲的包养费,证明双方一直发生着性交易。(交易的基础就是双方自愿~~)
2、利用激将法让郑惠玲的男友当庭反口,反证郑惠玲出示的被殴打的证据是男友所为,而非朴东献所为。又出示郑惠玲的性病病历,男友的性病病历,朴东献无患病的病历,以证明郑惠玲私生活糜烂,案发当晚二人并未发生性关系,现在郑惠玲的指控是因为无法拿到高额的包养费而讹诈朴。
[结果]
朴东献被无罪释放。
[解析]
在整个法庭辩论的环节中,金锡胄的辩护是环环相扣,滴水不漏的。郑惠玲作为朴氏清华集团的代言模特,跟朴东献的地位是不对等的,朴以解除代言关系要挟郑,郑因为无法赔偿高额的违约金,只得沦为朴的泄欲工具,一个可以任由他蹂躏的玩物,一个可以予取予求的性奴。
在强奸行为发生过程中,朴东献始终以一种极端践踏郑惠玲人格的态度,激起了郑惠玲强烈的怨恨,明知自己抗衡清华集团会身败名裂,但仍坚持要讨要公道,拒不和解。
在这个强奸案中,编剧侧面揭示了韩国娱乐圈的黑暗,财阀们利用钱财、企业资源肆意践踏凌虐女性,用各类代言、影视投资等行为买性,违法犯罪后利用强大的资源买通司法机关,
抨击了韩国律师为虎作伥,司法界的腐败黑暗。
同时,这个案例也展示了韩国妇女生活的现状,在男权社会被贱踏踩压的现实。在这个案例中有三个女性,因为地位各异,但在整个案件审理中,均不约而同地表现了一种本能的同病相怜的悲伤。
其实,女性在社会上行走,不论是多么优秀,在男权社会,都存在着本能的弱势。所以,万一碰到如强奸这类让人无法忍受的人身伤害时,一定要记得保持清醒的头脑。体液是最强力的证据,胜过其它任何物证人证。第一时间忍耻拍下照片,在医院取证后再冲洗身体,这些都是正确的做法。
有些年轻的女性网友在观泰剧时会被那些戏剧迷惑,认为强奸后再相爱是一件正常美好的事,事实上,这种事件的几率几乎为零。相反是,强奸行为会给女性带来强烈持久的心理创伤,所以,任何时候都要睁大眼睛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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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泰振集团收购案
这个案子又是一个非诉讼案。非诉讼案中没有原被告之说,我们只能理解为我方、敌方。
上一个朴东献强奸案是一个分水岭,它豁然隔开了金锡胄的人生,使他的生活形成了截然不同的冰火两重天。
话说金锡胄成功帮朴东献脱罪,但还没来得及庆祝,朴东献就死在了郑惠玲曾住过的公寓里。参加完朴东献葬礼的金锡胄深夜回家时,被人逼进路边的弃物场,被高空坠物砸成重伤失去记忆。此时,他主持的泰振集团收购案正进入最关键阶段。
医院从金锡胄西装兜里拿到李志胤的电话号码,车代表因此而找到失踪的金锡胄。为了事务所的安全起见,车代表要李志胤隐瞒所有人金锡胄失忆的事实。
[案件简况]
金锡胄是泰振电子集团的法务代理,一直帮泰振电子打理相关理财板块的事务。
在金锡胄出事故前,泰振电子预备收购破产的泰振建设。泰振电子有一个强大的对手,即泰安财团。
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以及破产的泰振建设原属于同一个集团,在97金融危机时被裂变为三个公司。而泰振建设一直是泰振集团的支柱公司,现在泰振建设宣布破产拍卖,谁握着泰振建设最多的股份,即掌握了泰振集团的经营权。
金锡胄在此前是泰振集团(老会长时期)的法务律师,所以跟泰振电子及泰安财团关系都比较好。而泰振电子在之前的泰振集团经营权之争中失败,所以,这次的收购案,中标收购成功的要求十分迫切。
在收购过程的攻防战中,因泰振电子正操作集团的常务理事,另一金融投资事务事所good rich的律师金秀荣上位法务部长,跟车荣誉操作的姜恩赞形成竞争之势,所以车荣誉对失忆的金锡胄一直含糊其辞,令金锡胄误以为自己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是泰安财团的间谍。
因事故而失忆的金锡胄,记不清自己是谁,所以也无法让事务所跟泰振电子联络上,导致外界谣言四起,纷纷猜测金锡胄故意陷害泰振电子,致其投标失败。在金锡胄出事躺在医院的四天里,收购案达到白热化,泰安财团报出了最接近债权团的标价,挤下了泰振电子,泰振电子被债权团认定不具有优先购买资质,情势极为险恶。
[结果]
金锡胄在紧要关头找出泰安财团标款里部分资金的来源,曝光泰安财团以贷款收购泰振建设,不具备投标资质,挤下泰安财团,使泰振电子最终得以获胜,得到泰振建设。
[解析]
1953年朝鲜战争结束后,韩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业设备和90%的电力设施毁于战火。资源匮乏、食物不足,大量工业和生活必需品依靠进口,造成了数额巨大的贸易赤字,到20世纪60年代初,韩国经济增长率几乎为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
60年代,韩国的人均收入只有80美元,国家赤贫,贪腐横行。当时的总统李承晚手下少将朴正熙发动5·16军事政变建立第三共和国,开始了军政府长达三十年的威权统治。
这个朴正熙就是韩国现在的总统朴瑾惠的爸爸,朴正熙上台后,受日本重商主义(他青年时代是在日本成长的。)思相影响,加上正跟朝鲜在冷战中,为国家安全等各方面考虑,上台后,开始用铁腕来治理国家,把经济放在重点,希望韩国脱贫致富.他制定五年计划,大力发展重工业,使韩国经济走上了振兴之路。
他打下的坚实基础后,到九十年代,韩国的经济得以井喷式地发展.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被世界称亚洲四小龙。
朴正熙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军政商不分家,造成了韩国特色的经济体制――财阀。这些财阀类似于我国清代的“红顶商人”胡雪岩,当然在不断发展中,也逐渐由胡雪岩变成盛宣怀,最终成为宋子文。
在90年代中后期,韩国的经济发展达到了极致,民间掀起了巨大的投资热潮。财阀企业开始疯狂扩张,做大做强。在这种扩张中,本案中的泰振集团就扩张到了极限,在97年金融风暴来临时,集团负债已达极限。
泰振集团是一个跨国大公司,有在海外上市,泰振建设是泰振集团的支柱公司。当97年东南亚经济危机时,泰振集团受到重创,被一分为三:泰振电子、泰安财团、泰振建设三大公司。
泰振建设自金融风暴之后,企业的经营权就一直被握在两大银行(债权人)――国际银行、新华银行手中。银行债权团在管理泰振建设9年后出现危机,宣告破产,并向外公示,将出售发行股份34.8%,即出售泰振建设的基本经营权。
因为泰振建设是钢铁公司,是国家的重工业(船、飞机、汽车、兵工)事关国家安全,所以,由政府出面会主持这个拍卖招标会,来审查竞标的公司的资质,也就是说,竞标的公司不光得有钱,还得有能力在买了公司之后,让它继续经营下去,而不是买过去拆开卖掉。
竞标中,因为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都是泰振集团的一个部分,交叉握有泰振建设的部分股份,份额不相仲伯,按照民法的基本原则,破产企业在拍卖中得先照顾到握有泰振建设的股东们的利益,让他们先买这34.8%的股份,也就是优先购买权。
而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因为均握有的集团的股份,但彼此份额差距不大,所以落到最后就是谁有更多的本金,购买的股份多谁就会获胜,意味着谁最后会获得经营权,控制泰振集团。而一个公司由谁控制经营权,就是变相让谁掌了大印,知道旗下哪个项目最值钱可以划到自己手中,每个股东手上有多少股份,关键时刻去游说;公司的资产是多少,以后的经营方向等等,都由有经营权的人说了算。
金锡胄在泰振集团三分天下之前,也即泰振集团老会长时期,就一直担任集团的法律、投资顾问,跟泰安、泰振电子两个集团的会长(老会长的两个儿子)关系都不错,在老会长去世后,他又继续成为泰振电子集团的顾问。
在金锡胄发生事故前,他通过分析股指变化及其它资料预测:泰安财团实际的资本是2兆
1000亿,如果把这个资本当作担保筹款的话,他最多能筹款的上限是4兆5000万。包括其它不可预知的因素,所以,金锡胄建议泰振电子把自己的最终标价定在了5兆1000亿。
在招标的过程中,主持者通常会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具体投标公司真刀真枪能拿出来的标款,叫价格因素;二是非价格因素,也就是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前景,以确定谁更有资质收购破产的集团。
竞标过程中,若竞标的两个公司(泰振电子、泰安财团)的提出的标价比较接近,就需要考虑他们的非价格因素,比如公司的经营状况等等。
金锡胄在失忆前,授意泰振电子做好舆论攻势,滚动报道泰振电子股票近期保持的较高势头的回涨,以及其它投资及产业都呈现利好上升状态,(在医院看到新闻报道~~)向政府示意泰振电子的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更好,比泰安财团具有更好的资质。
但是,在金辩出事故的第二天,泰安财力以6兆的标价得到债权团的认可,运作债权团将泰振电子从优先购买名单中除名。
这就意味着,泰振电子必须具有更多的资金去竞标,但现在泰振电子已达到筹款的上限,泰振电子收购已成败势。
危急之下,泰振电子会长联系金锡胄,要求说明建议标价的理由,但是遍寻不着,勃然大怒。他跟车代表表示,若金锡胄不出现,竞标失败,他将诉之诉讼,事务所将面临300亿的损失赔偿。
车代表提示他,将存在债权者之一的国际银行的公积金及员工薪资储备金1兆转走,以试探国际银行的态度,给银行施压,逼银行吐露出泰安收购金的来源。
金锡胄被车代表找到回公司后,开始着手从各种资料中寻找自己得出标价建议的根据。
在分析所用材料之后,金锡胄通过公示的差额现状资金采点表―――资金项目里存在的0.8的差异来分析得出,泰安财团流入的资金,即他中标的6兆中的另外的1兆5000亿的资金来源,这笔资金是现金还是贷款。
现金或是贷款不仅体现了竞标者现在的经营状况,还意味着他在收购集团后会继续经营还是拆开卖掉。
如果是现金,则说明企业运营较好;如果是贷款,则说明企业流动资金十分不足,经营捉襟见肘。
那么,很可能会在收购成功后卖掉集团还债,使集团最后变成一个空壳子。从资金来源可以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换句话来说,即以此来质疑公司的继承资质,最后翻盘。
但是分析材料之后,金辩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是黑是白,是否如外界盛传的是泰安财团的间谍,故意给泰振电子假情报,压低标价从而使泰振电子出局;还是自己真估计不周,没料到泰安的底牌。
同时,自己的事故也令整个收购案扑朔迷离,他不能确定自己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或者说自己今后的安危。
所以,他以咨询项目预测失误,合同事务所将承担损失为由来试探泰振电子。
他的事故表明,若他是故意报错标价,那么他的事故极可能是泰振电子已发现他的背叛而做的惩罚行动,那变相说明他是泰安财团的间谍。
那么,泰振电子就会起诉他,甚至今后极可能会遭到报复。
若泰振电子不同意起诉,仍希望翻盘,那就说明只是他的判断失误。而依他对自己的了解,不可能无依据地做这个标价预测――也就是说,存在着一个他暂时还没记起来,没有找到的依据。
那么,找出那个依据,或者查出泰安财团的流入资金的来源,就可以找到应对方法。
泰振电子会长一听他此刻推卸责任,大发雷霆:你以为你付了诉讼费就没事了吗?在这样的时候算计我?他指示下属:能力不足或是背叛都是问题,去彻查!
金锡胄从现场人的反应确定自己事故跟泰振电子没有关联,所以也放下心,开始做应对。
通过不断地分析对比,金辩确认了泰安财团的中标款是外面流入的――此时,泰安财团已跟债权团签订MOU,即谅解备忘录。
这个备忘录在法律程序中起一种先约作用,就是一种预防措施,其作用相当于合同的订金,可以约束债权团,最后的他缔约。
金锡胄要求泰振电子去跟债权团见面,拖延时间,查出资金来源,防止缔约。
金锡胄知道,若双方已签了MOU的话,那么长则4天,短刚2到,双方就真正的签约,泰安财团竞标成功。于是,车代表去面见新华银行行长,会长去游说国际银行长。但两个银行长都避之不见,情况十分紧急。
关键时刻,金锡胄从最近几年处理的国际业务寻出蛛丝马迹,推断泰安财产资金的来源是老会长委托自己管理的,一笔存于瑞士银行的秘密资金。这笔钱一直在等他指示,在此次投标中使用。
他电话询问,却被告知款项已划出,这变相说明,他的事故极可能是泰安财团所为,四天前用他的手机就是目标,目的是下达最后的划款指示。
找到款项来源,泰振电子攻击泰安财团以贷款来投标,不具经营资质―――因为集团有秘密资金是违法行为,要科以重税。所以,泰安财团不敢公开这笔钱是秘密资金,只能称之为贷款
在此之前,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在竞标收购中一直打着心理战,因为对方的底牌大家都猜出来了,但是都没亮出来。
前面说过,泰振建设破产,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后来泰安财团把泰振电子从优先购买权中给挤了出来,这个意思就是说,泰振电子只能打资金战,就是加钱来中标。
事实证明,最后老会长存在巴黎银行的秘密资金被泰安财团划走了,这就是他6兆标款中另外1兆1500亿多出来那笔钱。
接下来的新闻报道,这笔钱被曝光是贷款,不是公司的资本金。决定中标的公司必须是具有经营资质的,说它中标的钱是贷款,换言之,就是质疑了这个公司的资质。
同时,泰安财团跟债权团签订的仅是谅解备忘录,而不是收购合约,这个备忘录的法律效力仅止于约定在同等条件下,泰安财团有跟债权团有签约的义务,但如果泰安财团本身是不具备签约资质了,那么这个先约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这个备忘录表明,泰安财团只是被选为最有可能的“侯选人”而忆,现在,候选人的继承资质是有问题的,那就是等于否决了他的继承权。
因为最有可能继承的人被挤了下去,那么另一个竞争者就直接上位了--泰振电子,也就是最后的中标者是泰振电子集团。
****如果说,事故是一个潘多拉的盒子的话,那么,这事故后碰到的首个案子,如同腾飞缥缈的黑烟,它后面隐藏的种种景象---在这个案子里,金辩看到了利益面前财阀无亲恩的残酷,事务所在利益格局未形成时伺机而动的摇摆,委托人瞬时翻脸的无情,事务所人际关系的冷漠唯利,自我价值定位的无奈困惑~~~~等等都让迷茫的金辩倍觉压抑,生出难以承受的压抑惶惑之感。
所以,在收购案达成的酒会上,他向车代表提出了辞职。这个案子,是他跟事务所最终分道扬镳的楔子。
在这个案子之前,我们可以通过车代表的一句话来看金锡胄在他眼里的形象:有些人一生来就无法享受平凡的幸福。作为耀眼的代价也过著相应的生活,就像现在的你一样。
或许失忆前的金锡胄能从车荣誉的这句话里体会到他的深意---若是要享受顶端高处的被崇拜仰望的惬意,就必须忍受坐在高处的战战兢兢,时时处处的不自由,那些平凡朴素的幸福,也得从自己人生里舍弃。
车代表的这句话,实际上点明了金锡胄是一个活在他人眼里的精英,以他人的评价标准来验证自己的生活的人---为了所谓的幸福向上攀爬,不管这个高处是多么地寒冷孤独。
这样的生活,是如今这样一个社会里最普遍的现象,人人为了所谓的成功,拼命地向前奔跑,尽管那个终点只是为了有一天能有余裕地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这样的人,在现实的生活里,满坑满谷,是金锡胄,是你,是我。
******由此想起一个笑话:
一个富翁在海滩上晒太阳,他身边躺着一个流浪汉。
富翁问流浪汉:你怎么不去找份工作?
流浪汉问:为什么要去工作?
富翁说:你有了工作就有了钱,有了钱就可以吃得好,住得好,玩得好。
流浪汉问:那怎么才算是好?
富翁说:比如像我一样有游艇,有房子,有很多钱,能躺在这里舒服地晒太阳。
流浪汉说:我有房子,现在肚子也很饱,我现在也跟你一样在舒服的晒太阳啊~~~~
。 。 。 。 。
人生,其实到最后都殊途同归,不过是,吃饱喝足躺在椅子上晒太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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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C-STAR原油泄露求偿案
求偿方:原油泄露受害渔民
赔偿方:株闻集团
[案件简况]
国际商船C-STAR(香港船舶公司)装满原油停在韩国西海港。石油为韩国现进石油公司购进尚未卸货,暂停在海港中。
案发当日,海浪很大,不符合出海作业的条件。但株闻集团为了完成工程,强行出海,其起重机跟商船发生碰撞,导致1254万升的原油泄露至韩国的西海域,其海域环境遭到重大污染,渔民受到巨大损失。
事故发生后,法院裁决株闻集团赔偿55亿给当地渔民。但渔民对于55亿的赔偿裁决并不满意,要求额度起码在50%以上,遭到株闻拒绝,赔偿款项一直未落实。
事隔5年后,渔民因养殖业及当地旅游业均遭重创,生活捉襟见肘,难以维持,故组成代表团跟株闻集团坐下谈判,提出赔偿额度只要40%,只盼赔偿金早点到位,起码有个新生活的起点。
5年前渔民被法院判决获赔55亿,其损失仅包括油污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鱼贝虾蚌当即死亡的核算金额;现在是渔民的求偿范围不仅包括直接受到的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即5年后渔业、养殖业所遭到的损失--鱼苗及养殖类生物无法成活及销售食用等受到的损失。
5年来,渔民的要求由赔偿额度总损失的100%降到40%,失忆前的金锡胄亲自设计只赔总额的5%,失忆后的他看到渔民们带来的海鲜产品散发着浓重的臭味,跟渔民表示会跟株闻集团谈谈,但遭到株闻集团负责人拒绝斥责。
[结果]
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渔民们获得补偿(即直接损失之外的间接损失)的希望为零,谈判破裂的当晚,一位渔民跳楼自杀。
[解析]
这是一起大型的海洋污染求偿案。
海洋污染求偿案中,因为具有间接性的特点,其侵害大都通过海洋作用于受害人, 相关机构无法作为原告起诉--比如有些污染本身就是国家进口原油泄露导致的,你找谁赔偿去?
另外,类似这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故,法院因维稳考虑一般都不受理民事诉讼,所以索赔也成为很大的难题。而且,就算是受理了,要算出赔偿之前每年地区总的利润,实际操作上也十分困难。
本案中,新闻报道说,受损民众达10万人,但那只是概括的说法。
具体到赔偿层面,能拿得出证据来说自己受到损失的人只能是海边的养殖户和渔民们。而且是只有那种持有国家颁发养殖执照的养殖户及有海船的渔民---也就是说,不包括那些靠大海讨饭吃的其它人,及当地的第三产业,如旅游业、饮食服务行业等等人群。
就渔民的赔偿这一块,在海洋污染中,因为第一时间取证非常困难,若又加上当事人刻意地销毁证据,那取证所计算的范围就比实际要小得多。
比如本案中,失忆前的金锡胄就为株闻集团提出处理办法:通常而言,浮油一个月内就会下沉。株闻集团在检察院取证划定受损洋面面积前,派出人去海面喷化油剂加速浮油下降,如果有人问起来,就说是国家机关派来的。
一个月后,浮油基本都化没了,沉到海底的证据是收集不到的。在这一个月内,株闻集团做好相关调查报告(受损的渔民、养殖户的统计,确定要赔偿的人数及资质调查,受损额度等其它,作出可能需要赔偿的范围)。
在化油剂喷洒后,政府部门及检察机关再去洋面采集证据,也只能以仅存有的留着油的洋面来计算。
所以,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是最关键的时刻,只要挺过这一个月赔偿额度就会下降很多。
同时,在这段时间,采用分而化之的处理的方法---对当地的部分渔民,如因贷款急需用钱的渔民,提供小额的补偿,令他们签订放弃求偿的同意书;株闻集团给当地政府以地区发展基金的形式另捐出300亿(后来剧情提示是在5年内陆续捐出),即为其它产业及民众所遭到的损失作出的补偿,以化解行政处罚;余下的赔偿额度以检察机关提取到的洋面面积来计算赔偿金就行了。
在责任判定方面,对于大型海洋污染损赔案中法律责任的判定,大多依据民法侵权责任归属论--环境污染属于特殊侵权类型,即无过错责任,责任人不以主观是否存在过错,只要造成损害,就得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第三方导致除外。大白话就是,谁漏油谁负责。
本案的发生原因是C-STAR船运公司将装满石油的船停在岸边,被强行在不适合作业天中作业的株闻集团的起重机强烈撞击后所产生的一起油泄事故,所以在责任承担上是由导致油泄者负责,即株闻集团来负全部的100%的责任。
现在,既然株闻集团承担全部责任,所以在赔偿面上也是比较大的---既要赔渔民们,还要赔撞坏的运油海轮,还有那些洒到海里的油款。
当然,赔归赔,貌似一大笔钱,但因株闻集团的船舶按法律要求是投过保险的,所以这个保险公司也是连带责任人之一,本案中是英国船舶保险公司。通常情况下,事故一发生,就如同我们的交通事故处理一样,由保险公司先赔株闻集团,然后再由株闻集团赔偿渔民们。
事故赔偿经初步估计,株闻集团全部的赔偿超过3兆。最后英国保险公司经过核算,同意赔株闻集团3500亿。
株闻集团找到车荣誉事务所,金辩作为担当律师,接下案子,通过分析,他划定的赔偿额
为1000亿,包括渔民们跟现进公司(被撞的原油进口商)及香港海轮;赔给渔民为总额的5%,即55亿。
最后的结果是,株闻公司运作法院作出裁决,用英国保险公司赔过来的1000亿划出5%判决赔给渔民,即渔民只获赔55亿。
在这个过程中,株闻集团操作的高院法官作了倾向于财阀的判决,即只赔直接损失,面积较小额度很低,款额很少--55亿。
当然,通过后面的剧集我们知道,这个法官即是后来成为最高院院长的大法官,全志元亲厚的法官朴阳泰。
渔民们对此裁决并不同意,双方就赔偿额范围一直存有争议,因为依民法规定,株闻集团赔偿的损失范围还应包括因原油泄露导致的渔业、养殖业后续受到损失,渔民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因为原油泄露导致鱼类无法存活或是受到污染--即剧中几箱子沾满原油的鱼虾海贝等东西。因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导致案发5年后赔偿款都没有落到渔民手中。
5年后,当地的渔业、养殖业并未好转,渔民要求株闻集团作出的赔偿里,不仅有当时的直接打损失,还应有5年来所受到的间接损失。
金锡胄在事故后忘记5年前自己的设计,看到渔民们带来的活物证,在谈判现场表示了自己的同情,跟渔民们说会考虑间接损失即后续补偿,受到株闻集团负责人的强烈反弹,被斥骂后谈判破裂,渔民们获偿无望。
因原污染案已被法院裁决并生效,所以现在渔民的赔偿诉求在民法上是一种后续求偿的行为,因此民事协商是前提。
众所周知,协商的前提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给付,即株闻集团不再具有法定的赔偿义务,所以,对渔民们提出的赔偿要求,株闻集团负责人十分不屑,说,法院已判决过了,凭什么还要赔,你本事去找法院去~~
这个案子,按照法律框架来说,对于因海洋污染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其法律救济包括:
行政处罚,即需要给株闻集团科以一定额度的罚款;
刑事处罚,即同时对其集团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其污染遭受的面积及后果来论,若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然,因为株闻集团是韩国十大财阀之一的,要其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基本不可能,所以,其刑事责任就以其它途径来处理--比如株闻集团就以向当地政府捐献地区发展基金的形式付出款项300亿,表面上看这是一种义举善行,实际上是株闻集团为了逃避刑事责任所做的行为。
民事赔偿,也就是具备一定资质的渔民及养殖户所提起的诉讼所能获得的赔偿,表现在剧中就是法院判决的55亿。
在这个案子的处理过程中,金锡胄首次觉得自己充满罪恶。原油泄露,且不说渔民们遭到的巨大的损失应该得到充足的应得的补偿,单是泄露所造成的巨大的生态危机,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是不应该完全无视的。
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株闻集团嚣张地说出:国会(韩国的立法机构)是4年期的临时工,政府也是5年期的临时工(即总统及其组阁的成员任期均为5年~~)跟这些临时工相比,继承了经营权的财阀集团才是韩国真正力量最强大的人~~
赤裸裸地提示了韩国财阀们为了追求财富不顾及国家及民众的利益,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灾难犯罪行为,尾大不掉的财阀经济,导致了整个国家法治环境的恶化,在司法过程中,法律人(法院、检察院、律师团体)均被财阀操控,从而无法践踏普通民众的利益。
在原油泄露所导致的连锁效应中,财阀通过操纵司法机构来逃避罪责处罚,令民众不要说得到补偿,连最基本的损失赔偿也无法达成。
这个过程中,司法腐败是特别关键的一环。因为,司法救济已是民众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如果司法腐败,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失序,发展畸形。这种暗流涌动的愤怒跟不满,就像是地底下的火山,不知何时会带来毁灭性的力量,改变整个国家的运势。
法律原旨是保护人民的卫盾,法官是握着卫盾的士兵。但是,如果法官成了财阀集团操作的刺刀,律师成了财阀对付法律的长矛,均刺向手无寸铁的民众的话,民众就成为无路可活的待宰羔羊。而法律所谓追求的自由、平等、人权、正义的价值体现都成为一句空话虚言。
这样的社会,人们无法找到庇佑之所,这样的国家畸形可怕,民众如同被污染的鱼一样,被肆意践踏蹂躏,没有前途,没有希望。
始自这个案子,金锡胄决绝地走向了另一条路,跟事务所的理念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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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郑惠玲杀人案
原告:朴东献
被告:郑惠玲
PS:本剧里呈现了三起刑事案,一是朴东献强奸郑惠玲案,二是郑惠玲杀朴东献案,三是少年尊属杀人案。因少年尊属杀人案是由李志胤代理,就不再整理此处只整理金锡胄代理的案件。
案情简况]
因事故失忆的金锡胄解决了泰振集团收购案,带着助手李志胤去参加酒会。酒会中,收到警察局调查电话,他带着李志胤去警察局。在警局大厅,迎面遇到被羁押的郑惠玲,愤怒的郑惠玲看到他后,显示了刻骨的怨恨跟唾弃,在撕扯中,她向他的脸上吐了一口唾液。
金锡胄十分不解,单是为他人代理一个案子,怎会招致别人如此愤恨?于是问郑惠玲因何被逮捕,警察告诉他,杀人罪。
稍作了解之后,他觉得这个案子十分蹊跷:郑惠玲纵使再怎么痛恨朴东献,已得到朴8亿的和解金,按常理,她是无需去杀人的。在跟李志胤了解了一些事实后,他更直觉郑惠玲是冤枉的。之后,通过接触朴东献的秘书,强奸案的审理检察官李善喜,更印证了他的猜测。
在案件即将开庭之际,他了解到,郑惠玲的律师已被清华集团收买,主审检察官已诱供她认罪。他知道,此案一旦开庭审理,郑惠玲必将被判决死刑。
在良心的驱使下,他到看守所跟郑惠玲说:我相信你的说法。如果你真杀人了,我也没办法。但如果你没有杀人,我来替你辩护。初始,郑惠玲并不相信他,但是形势已成燃眉之势,几番接触之后,她最终委托他为自己的辩护律师。
因之前金锡胄是朴东献的代理人,现在,他反过来无偿为郑惠玲代理辩护的消息被媒体大肆报道,一时间各种贬斥的言论甚嚣尘上。车代表被清华集团的会长叫到办公室骂得狗血喷头,压力之下,车代表安排事务所两个最强的刑事律师代理此案,要求金锡胄放弃辩护。越了解事实金锡胄越确定此案的份量,如果自己不坚持,郑惠玲极可能会被判为杀人罪成立。
思索之下,他拒绝了车代表的安排,坚持代理。
取得了辩护权后,他带领着助理李志胤到案发现场取证。通过综合各类物证、现场推演,他找出了朴东献死亡时间跟郑惠玲在案发现场间的时间差,并通过朴东献秘书之口找出了案发当日另一个嫌疑人也在现场的事实。法庭审理中,检察官诱供的事实也被曝光,根据疑罪从无的刑事基本原则,郑惠玲被判无罪释放。
[结果]
郑惠玲被判无罪。
[解析]
朴东献案,直接改变了几个人的人生。这些人,不光有已死亡的朴东献、朴东献的家人、郑惠玲,还有为朴东献辩护的金锡胄。
在警察局大厅,金锡胄因为失忆,对迎面走来的郑惠玲并不认识。但是,在法庭上遭到金锡胄披露曝光的裸照、性病病历、包养存折,男友的反口,明明被强奸却被黑白颠倒,被肆意践踏的刻骨羞辱,阴差阳错又背负杀人犯的罪名,郑惠玲对着金锡胄是极为愤怒仇恨的。
其实,强暴对于受害人来说,已是非常痛苦的经历,而强暴案的庭审经历对于被害人来说,则更加痛苦。
在朴东献的强奸案庭审中,郑惠玲需要独自坐在证人席上向众人详细描述性行为发生的经过;要再次回忆犯人当时的样子,再次体验那种恐惧;受到辩方律师技巧性的盘问,向众人说明自己的私生活,包括性史。
在庭审中,金锡胄又通过裸照,性病病历、包养存折等直接地让法官跟其它人都产生了郑惠玲是一个性史复杂、私生活极端糜烂的女人的认定,令她还得忍受明明是一个被伤害的人,却不得不被审判的罪责感。
而且,最后的舆论也由同情她转向鄙视她,那种噬骨的羞耻感,比死还令人难以忍受。
所以,在警察局遇到金辩,在法庭上被审判的羞耻感又涌上心头,她对他的仇恨,甚至比已死去的朴东献更为强烈。她恨不得食其骨,寝其皮。
金辩无法理解,只是做了一个案件的辩护,怎么会招至这样刻骨的仇恨,这样在公众场合被唾弃的侮辱?
他想要这个女人必须的道歉,但是,警察跟他说这个女人是杀人罪时,他冷静下来:这样的重罪,这样仇恨的眼光,他们之间肯定不单是前被告辩护代理人跟原告之间这种看上去的浅层次的关系。
在得到李志胤关于郑惠玲案的介绍之后,他本能地分析这个案例:郑惠玲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在明确已得到和解金的情况下还去杀人,常理下,在杀人动机这一点上是存在疑问的。
他吩咐李志胤,从郑惠玲周边的亲人、朋友处走访,探知一下她的情绪变化。
郑惠玲被捕后,由于坚持不认罪,受朴氏集团压力的检察官,诱供郑惠玲。
热血的李志胤十分同情郑惠玲,向正直善良的李善喜检察官询问案情进展,了解到检察官诱供郑惠玲,而她现在的辩护律师也在劝说她认罪,这样才有轻判的机会。
当李志胤跟金锡胄谈到检方跟辩护律师的观点时,金锡胄说,这种处理常识上是不可能的。不要说是财雄势大的财阀儿子被杀,普通人被杀了,其亲人都不可能会轻易原谅杀人者。况且,律师诱其坦白的条件真正没有说服力,通常情况下,没有法定事项想轻判是不可能的。同时,明显地,检察官是借此案向财阀讨好,作为向上攀爬的途径之一,这样显而易见的事实,他怎么会如此轻易地帮助成落水狗般的郑惠玲?
金锡胄在无意间,从朴东献以前的秘书处得知一个更为惊人的消息,朴东献的另一个情妇,一个酒店女曾怀过朴的孩子,而这个酒店女的男友在案发当日竟曾去事发公寓找过朴东献。
因为辩护律师过于热情地要郑惠玲认罪,令无辜的郑惠玲一怒之下解雇了他。而根据杀人案审理原则,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无期或是死刑的,必须得有律师为其辩护的审理程序,郑惠玲的解雇律师,为其赢得了一点时间。她需要另行聘请辩护律师,或是等待法院指派国选律师为其辩护。
金锡胄表面上不动声色,但通过种种事实分析,他感觉郑惠玲极可能真是无辜的。
在临近开庭前,金锡胄找到看守所,跟郑惠玲说,如果你真是冤枉的,我来替你辩护。
郑惠玲并不能完全信任金锡胄,但是一方面他想赎罪的情状真实,似乎不容置喙;另一方面,任何一个律师的对此案的了解及辩护能力都不可能高于他,如果他真心帮她沉冤昭雪的话,是最佳人选。权衡之下,她决定赌一把。
尽管检察官跟事务所、清华集团都向金锡胄施压,但他认为比起金钱声誉,一个人的生命更为重要。为此,他坚持为郑惠玲代理辩护。
法院考虑到郑惠玲的真实处境,同意金锡胄的代理。
经过不断地调查取证,当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时,金锡胄决定为郑惠玲作无罪辩护。
通常而言,无罪辩护,就是要说服法庭,基于法定的原因,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处罚。
在抗辩式审判中,成功的无罪辩护,意味着律师以一己之力对长期的侦查和公诉工作的全部否定,是律师价值最璀璨的展现,是律师的梦想与荣光。
被国家赋予了起诉权的公诉人也就是检察院要证明犯罪指控成立,就必须对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的每一个方面进行证明。检察官提交的公诉证据必须能够排除合理怀疑,即所提交的证据和论证只能产生唯一的结果------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被指控的犯罪。
因此,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即律师)要做无罪辩护,最大的突破口就是寻找检察院的推论是否完全排除了合理性怀疑。
在这个案子中,金锡胄就集中在检察院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公诉人不能否认辩护人证据的有效性这两点来论证郑惠玲无罪的。
[法庭攻防]
检察院为证实郑惠玲是杀害朴东献的凶手,提供了三个证据:
1、郑惠玲当日在案发现场的别墅监控录像。
2、郑惠玲在现场跟朴东献大声争吵的录音,根据音源鉴定,相似度为99%。
3、朴东献指甲里郑惠玲的DNA。
这三个证据,其实指向性很明显:监控证据证明郑惠玲当日是去过案发现场,在朴死前人在公寓里的事实。吵架的录音证明了郑惠玲有杀人动机,因为不想跟朴东献分手,讹诈不成杀死了朴,有杀人的故意。而指甲里的DNA则又证明两人当场发生过肢体冲突,所以导致了朴东献死亡的结果。
如果她在现场推倒朴东献,再出现于屋外的监视器下的时间刚好在朴东献死亡后,那么,也就是说,她的行为意图只能是故意或是过失,她在现场见证了朴的死亡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正常人而言,是不存在不可预知因素的,而只能是故意或是过失。因为有犯罪意志,所以对其导致的犯罪行为的结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金锡胄的辩护:
1、别墅监控录影在案发前曾坏过,检方提供的监控录像时间顺序上是混乱的,存在着一定误差。经过修正后,正确的时间顺序可以看出郑惠玲逃出公寓的时间跟朴死亡的时间存有8分钟的差异,也就是说,她是没有在现场杀死朴后再出来的可能性的。
通过导正时间顺序,排除了郑惠玲在现场见证朴死亡的事实,也就是她的犯罪意志,她对朴死亡的意志态度就变成了不可预测;从犯罪构成要件中否定了郑惠玲犯罪主观意志这一点。
同时,在这个被导正的监控里,在案发现场,朴东献死亡的时间段里,还出现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快递员。而这个快递员被证实是酒家女韩有拉的男友金泰勇,他因女友流产事件,曾被许诺的补偿费未被给付而心生恨意,当日是去找朴理论,换言之,他存在着杀人动机。
2、对于检察官提供的郑跟朴争吵的声音证据,也被证实是当日电视里播放的由郑惠玲主演的电影,而非真实的跟朴东献在现场争吵的声音。
3、对于落证的朴东献指甲里的郑惠玲的DNA,金锡胄通过现场动作模拟,证实了这个DNA是郑惠玲为了逃避朴的人身侵害逃跑所作的自卫反应。郑惠玲当时所做的行为是在本能抗拒下的被迫反应,她的推朴行为是生命受到威胁逃跑,她对行为结果没有故意的意志,所以不存在杀人故意的动机。
因为郑惠玲推倒朴东献的行为不是故意,而检察院又没有证实出现于现场的另一个嫌疑人的没有杀人嫌疑,根据疑罪从无--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的法律原则,法院最终判决郑惠玲无罪。
这个无罪辩护最关键的一点,检察院的合理性排除存在巨大漏洞。金锡胄证明了这个出现于朴东献死亡现场的快递员就是酒家女韩有拉的男友尹泰勇,他跟朴东献的死亡有至关重要的关系,他有重大嫌疑。依据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侦查查明的工作是需要检察院去做的。
金锡胄成功地证明了郑惠玲没有杀人动机,现场还有另一个嫌疑人的事实,使得检察院终因提供的证据不足重新立案侦查,郑惠玲也被无罪释放。
车代表通过金辩在跟株闻集团沟通的过程敏感地看到了金辩身上出现了一种有别于事故引起的病理危机---他的处事的态度发生了根本变化。他虽然也会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处理问题,却会更多地考虑均衡性,包括当事者争议方的利益。这是他以往所不曾有的。
始自此时,他开始正式确认金锡胄终将离去,他得要找好一个代替金锡胄的人。经过反复考察,他选中了高院法官全志元。之后,未婚妻正式登场。
慢热到悲伤 完全靠金明敏才撑过来
烂尾剧意难平 对剧作和男一都意难平
金敏明!
感觉还不错、男主冷血律师的人设蛮对我胃口、而且声音好有魅力啊、女主很漂亮、再看吧
已弃。剧设太专业,看不懂也不想看。
女主脑残所以少给一颗星
到后面完全看不懂,貌似翻译的也有问题
最近对韩剧编剧们很有意见,就不能好好的只讲一个故事嘛!非得加点阴谋才算完。此剧编剧就很棒,就简简单单讲律师的事,loveline都没有,就是结尾有点仓促。
一堆法律理據沒聽懂但劇是蠻好看的。但好多懸念編劇就這樣晾著,太過分了吧。 金明敏實在是很厲害的演員!
男主的演技非常出色, 剧本案例专业性比较强, 非传统套路韩剧, 节奏明快反转有趣.可惜匆忙结尾。
能把这剧看完我都觉得自己简直是太对得起两位金叔叔了叔叔们被华丽丽的浪费在这部渣剧中了,后面的剧情根本就是没啥衔接性的完全飞纸条的剧本吧呵呵呵呵呵,法律术语也算了再加个金融术语,我文化不高看个剧这么累真的好嘛
很筋道的一部戏,对韩国司法界的解释比较细腻,感情线倒是一带而过。。。
可惜女主娇滴滴的太蠢
引人入胜的开篇,结尾草草了事的结尾,冗长无趣的案件,打酱油的女主,演技被大大浪费的男主,四个字概括——大失所望
看到6集
金明民真是性感的一家伙。
看完两集,觉得还行吧。原谅我,大叔控,金叔一身西装实在抵抗不了,冷漠毒舌牙尖嘴利惟利是图,原先形象很冷,虽说失忆是烂梗,可拍了几十年了观众不也接受的了么,可以期待失忆后的表现。女主朴敏英,嗯,越来越漂亮了,表现算中规中矩吧Ps(身材真心好)
好看吗?后面部分很拖沓好不好?那些和经济有关的法律把我搅得稀里糊涂的好吗?我真的不喜欢这种不能让人舒服的结尾好么?我希望,韩剧不要再有这种痛症了行不?
140628 不好意思 冲着开头反差萌的粉红线然后虎头蛇尾的完结了压根没看懂 男主自身和与爸爸关系改进还蛮有得看 对律政题材一向不感兴趣=A=跳着快进了好多 女主好模糊 下部剧再见吧=A=
第一次看完了而不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