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之路

喜剧片美国2010

主演:马丁·辛,艾米利奥·艾斯特维兹,黛博拉·卡拉·安格,约里克·范·韦杰宁根,詹姆斯·内斯比特,斯宾塞·加雷特,切基·卡尤

导演:艾米利奥·艾斯特维兹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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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18 04:13

详细剧情

  影片导演艾米利奥·艾斯特维兹是本片主演马丁·辛的大儿子,这是这对父子在影视剧里的第七次合作。  美国医生汤姆(马丁·辛 Martin Sheen 饰)在儿子丹尼尔(艾米利奥·艾斯特维兹 Emilio Estevez 饰)不幸在法国遇难之后,动身前往法国取回儿子的遗体和遗物。丹尼尔死在了比利牛斯山,在去往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大教堂的朝圣之路上,他遇到了暴风雨,然后就这么平静地离开了人世。这条通往教堂的路,又被叫做“圣雅各之路”(Way of St. James)。  最初,汤姆的目的只是取回丹尼尔的遗体,但是在到达了法国之后,汤姆却决定要重新将丹尼尔已经走过的和没有走完的路重新走一遍,以更好地体会儿子的生活、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孩子。在重走圣雅各之路的过程中,汤姆遇见了三个从不同国家来到这里的“徒步旅行者”,他们都在寻找着生命力更大的意义,并希望通过徒步重新在世俗的世界里得到心灵的慰藉。

 长篇影评

 1 ) 走着就好

这是一部不好评论的电影。所谓不好评论,就是看完了,想写几个字,但是不知写什么好。不写吧,又觉得应该写点儿什么。
在豆瓣上,这部片子的类型,似乎也有些不明所以,有动作、 冒险、喜剧、犯罪、 剧情各种标签。这些标签真的是乱加的,没有一个是对的。动作?完全没有动作,一定要找出动作,只能是走路。也谈不上冒险,那路2000多公里,走完会比较累,但是除了个别地段,其实并不太险。喜剧?连笑容都不多,马丁演的男主角汤姆基本不会笑。犯罪?嗯,好象在一个小旅店看到旅店老板自说自唱,有些吓人。剧情?不,不剧情,完全没有剧情,就是每天走路。有一张关于这部片子的照片,上面就是个变成脚的人。
网上关于这部片子的介绍,似乎也没什么可说的,简单到只剩下一句话:“一位美国父亲前往法国取回他儿子的遗体,他的儿子在著名的拿破仑之路旅行时不幸去世”。
连电影名字的中文翻译,都不知所以,《拿破仑之路》,可片子的英文名字是简单之极的The Way。那条路,是大名鼎鼎的圣地亚哥朝圣之路,欧洲首条文化旅行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似乎没有拿破仑什么事。
有关这部片子广告,估计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说,“本片为本月强推猛片,精彩程度绝对不容错过,比看艳照门、日记门、亲嘴门、非诚勿扰、闫凤娇之类的好多了。看片的时候,有空记得帮忙宣传一下,谢谢。”可是你自己都只能这样干巴巴地说,里面没有感人剧情,没有帅哥靓女,没有大腕明星,没有煽情内容,没有飞车搏击,没有魔幻惊悚,我们能帮助宣传什么呢。
可是,我还是很想宣传一下,我喜欢这部片子。实际上,豆瓣上,给这部不知在说什么的片子五颗星评价的,有47%,很高了。
片子里有萍水相逢的四个人,一起走圣地亚哥朝圣之路。因此,有人说,之所以喜欢,是因为里面表达了信仰。我没看出来。虽然是朝圣之路,不过,每年走这条路的几十万人,并非都是来朝圣的。片子里的4个人,美国眼科医生是为了儿子,女烟民是为了戒烟,英格兰作家是为了写作,荷兰胖子是为了减肥,争取晚上睡觉的时候,不被老婆踢下床。
实际上,走到路的尽头,胖子肚子还是圆滚滚的。女烟民能做的,是点起一根烟。作家倒是记了满满一小本。而医生,能做到的,是把儿子骨灰,抛撒到大西洋的波涛中去。
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喜欢这部片子,我喜欢的理由,其实很简单,正如豆瓣上关于这部片子惟一影评(待会儿我贴上去,就是第二篇了,呵呵)说的,如果“如果你用过Travelocity,读过Lonely Planet,住过Youth Hostel,你一定会喜欢上这部电影,至少不会失望”。
虽然我经常走路,但是我基本不用Travelocity;至于LP,只看这小两口说为什么写LP的自传;而Youth Hostel,曾经住,现在很少住了,住的或者正规酒店,或者干脆帐篷。不用Travelocity,不读LP,不住Youth Hostel,不过喜欢这部片子的原因,确是因为喜欢那些熟悉的行走状态。
那种状态,那些细节,确是只有亲身经历,才会引发共鸣。
他们戴墨镜,背大包,拿拐杖,一路盖章。我熟悉那些背包。熟悉那些拐杖。熟悉那些走路的鞋。熟悉那些路上的各种印章。
熟悉那位作家带个小本子,随手记下什么的习惯,尽管我不是作家,这也是我的习惯。熟悉他们走过那个垒起来的指路牌,上面有各种标识,写着墨西哥9376公里,圣地亚哥220公里。我也从各种指路牌下走过,还买了几个模型放在书橱里。熟悉他们把写着各种心愿的石子(好像是贝壳?),扔上类似玛尼堆的地方。我也在石子、树皮或者各种材料的东西上,写上心事,放到玛尼堆、树洞和河流中。
熟悉他们躺在舒服的酒店大床上,浑身不自在的样子。我也曾经走了多少天后,踏上酒店厚厚的地毯,腿发软,脚受惊,几乎不会走路,躺在柔软床上,彻夜难眠。熟悉那种在旷野里排成一排尿尿的样子,包括他们3人背靠一排,为那位女子方便提供遮挡的场景。这样的事情我也做过,做得更体贴,在戈壁滩上,我们举起4件雨衣,围成一圈,让女孩在中间方便。
里面有些话,留下印象。比如,“人不应该选择人生,而是应该活出人生。”比如,“上帝为每一个人的存在,都设了一张时间表”。
亲爱的上帝,我的那份时间表,请您收藏好,不必告诉我。
还有那些路边的景色。借用那位英格兰作家的话,是“满是伤感诗人青睐的神秘风景。”我看到那些咖啡色的庄稼,看到秋叶满地,树成金色,看到田地如画,小路雪白蜿蜒。看到他们走过葡萄园,风把叶子吹得哗哗响。看到他们影子斜斜的,印在广场的条石上。
看到这些,我就想,等一天,我也许会用两个月时间,去走这条路。
网上有张照片--在圣地亚哥教堂领取走完这段路证书的排队人群中,有个拿着拐杖的兄弟,那个拐杖上,插着朵野花。
走在路上,到处山花烂漫。
徒步本身,就是天堂。

 2 ) 人生注定也是渐而灭失的路,走路…

生死是人最后面临的问题,但是它并不是最难的问题,人的躯壳,人的灵魂,人的意义,这些一一摆在面前的时候,很难说的清。

当我们觉得死亡很遥远的时候,我们挥霍无度,我们常为虚无和忧郁之间徘徊,可当我们面临亲人离世的时候,我们握着那一双手,我们看着那面庞,我们看着这即将沉寂于自然的躯壳,如果躯壳有用,又何要灵魂,我们痛下决心,过好自己的一生,可死亡又很快变得遥远,我们又将忽略那灵魂告别灵魂时的震颤。

一位父亲,送走了自己的儿子,这是莫大的痛,正如儿子失去了母亲,这些是生命很难承受的重量。

到底有没有人生的终极意义,到底这世界那么多的悲痛该如何消解,到底每一个离群索居的灵魂该寻找到怎样的初衷,面对世事苍茫的这些无厘头和琐碎事宜,人的解脱之道又将在何方?评判自我的价值和内洽是怎样的一种标准?到底什么样的眼神才是人间最灼热的真谛?

父亲走过儿子走过的路,那空气里曾经有儿子呼出的气息,父亲走过儿子未走过的路,那土地里曾有预埋着理想的足迹。朝圣之路上,两代人之间在做着一个和解,一次救赎,都是人间有罪之身,只希望能洗去浮华的躯壳,撇出最纯净的灵魂。

但是,世间大道又怎将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世俗生活里种种艰难困厄,种种忧烦操心,种种小事滴落,种种光怪陆离,又怎允许一个人能够只照顾自己的灵魂。

人生是一场体验,是一条注定灭失的路,这是恰如解构般的命题,但人生在很多时候,对于很多人,也是一种挣扎,一场大雾,一堵不透风的墙,一条冰冷刺骨的河。

我们最能的是沉入社会的深渊,结束人作为动物的本质,成为一种“人”的本质,但总要有一条朝圣的路存在心中,如果不这样,那么这一生又有什么意义呢,又有什么值得回忆,它只是一条泥泞不堪又或者平坦无奇的路而已,即踩即灭,这条路消失之后,还有什么人会想起这条路呢?

一条实实在在的路要走,可毕竟此一生不是仅有这样一条路需要走。大道至简又至繁,人心至乱又至真。找路,是人生的重要命题,寻心,是人生的终极拷问。

 3 ) 没有神迹,只有慰藉

开头知道是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大概剧情时,以为是一部催泪弹,或者是个父辈应尝试了解孩子心灵的说教片。可当老父亲只身上路,从满腹心事自我封闭到卸下防备敞开心扉,从一言不发面色凝重到借着酒劲宣泄情绪再到真正融入行者的队伍进入角色,一路上的美景、笑声、有惊无险,让这本来有点哀伤的话题变得自然轻松。情节虽然简单,但内心却被一个极其宏大的主题轻轻摩擦,跟随着满满的南欧风情的旅途成长与沉淀。

记得一部小说里的女主为了觅回亡夫的遗物信件,千辛万苦,甚至付出肉体与为难她的官员周折,而当拿回了信件后,她松了一口气,收进柜子,再没有看过一眼。

就像旅行,我们总是赋予它或文艺,或信仰等各种意义,而实际上,你就像片中的各类“朝圣者”一样,忘了或不愿承认你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玩、为了减肥、为了茶余饭后的夸夸谈资。

经常,我们就在为寻找自己执着之物的百折千回中迷失,最终忘记了自己寻找执着之物最初的本质。而本质和意义是事物的不同层面,不能混为一淡,也不能相互替代。任何事物的本质都是娱乐生命,都是人类浪费时间的行为以不同的方式和游戏规则,说穿了就是用来浪费时间浪费生命的。但我们似乎习惯了从中寻找所谓深刻而独特的意义,好象这样就可以用某种崇高来掩盖浪费时间的生命本真。

你也没有在朝圣,你只是或缘分或意外的因为一个人而朝圣这个人,也许那个人是你英年早逝的儿子,是你分手后念念不忘的爱人,是你生死之交的战友,但更多时候,你朝圣的是你自己,不管愿望是大是小,每个人的心之所向即是神圣。没有神迹,只有慰藉。

 4 ) Thank you

Thank you

阿兰妮斯·莫里塞特演唱

不如戒了抗生素
不如开始控制饮食
那些我永远无法拥有的奖杯
那些我永远触摸不到的美好
感谢你 印度
感谢你 恐惧
感谢你 幻想
感谢你 脆弱
感谢你 后果
感谢 感谢你 寂静
我完全不会怪罪你们
这一次我要享受当下
能够放手 原谅你 真好
一步一个脚印
感谢你 印度
感谢你 上苍
感谢你 幻想
感谢你 空虚
感谢你 清澈
感谢 感谢你 寂静

当吉普赛人跳起明戈舞的时候,那种欢快、不羁、狂放的舞姿就让俺的大脑里又回荡起了流浪者之歌的旋律。
电影的开始,儿子就跟父亲说,生活不是选择的,生活是需要过的。
这是一场宿命的旅行;一次回归之旅;一回寻找跟被寻找的过程;一种亲情的释放;一路倾述跟被倾述的渴望;一念能改变一生的窄门。

      从比利牛斯山起,到圣地亚哥为终点,一条绵延800公里的路,那是一条美丽的欧洲古道,也是一条无数虔诚者的朝圣之路,而所谓虔诚,最终都不过是虔诚自己的内心。

      一路痛苦,一路欢笑,一路忧伤,一路寂寞,也仅不过是跟自己相处的过程而已。



    最终该放下的仍然要放下,该执着的还是要执着,一切都没有改变,唯一不同的只是终于路尽头的时候,那种经历过的痛快,跟原本的痛快,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痛快。



    在安静的深秋之夜,开一罐啤酒看一场对胃口的电影,真是乐事。特别是在剧终之际,唯恐那些弥漫开来的被剧情深深牵引着的感相再不可得,只好提笔一记,顺手再开一罐啤酒,更是乐事。

    以往的秋日,俺常常能对景生情,想到柳永的‘雨霖铃’,漫游在那些古人的意境里。尤其是这些天高气爽,飘叶微凉的气候时。



可能是善于忧伤的人总能找到忧伤的理由吧。在这黄叶满地云淡风轻的日子里,谁又能不呢?



重阳刚过,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如果没有计划在这末日里的秋天玩一场离家出走的话,那么跟这四个人一起去朝圣如何?
一个丧子的忧郁医生,一个欢乐的想瘦下来的荷兰胖子,一个歇斯里地的想要被救赎的女人,一个作家。
一段平淡而没有剧情的故事;一场精彩而波澜起伏的人生。



感谢你 恐惧
感谢你 幻想
感谢你 脆弱
感谢你 后果

 5 ) 重要的是,他们都找到了面对新生活的力量。

估计这会是一部激发许多人上路、寻求内心平静的电影,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

朝圣之路总是被大家拿来和Into the Wild对比,但在我看来荒野生存强调的是一种一去不返的极端态度,但朝圣之路并没有。朝圣之路的编剧善良地给了所有主角一个退路,Sarah最后还是抽烟了,胖子说还是买件新衣服去参加弟弟的婚礼吧不减肥了,作家回想起来也发现完美的作品很难找到。其实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找到了从新面对生活的力量。 这对于所有观影者来说,才是最有意义的态度和立场,而不是[一个极端的人做极端的事情,最后死于荒郊野岭]这样的一个故事,使观众看完之后流下眼泪,能记得的也就只是那个悲惨的结局,并且对于远在他乡寻求内心平静这个做法望而却步。或许就是因为这样一个差别导致我更中意the way.尽管into the wild也在赞颂同一种精神。

还因为他提醒了我,我是多么渴望上路,去经历一切未知的人事物。


(写这个评论,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建议大家不要看人人影视的翻译版本...Speak of the devil被翻译成魔鬼之谈...patients被翻译成耐心,各种生硬的直译也是弄得我看不下去,直接看英文字幕了)

 6 ) 选择生活,不要过说说而已的人生

片段一:汤姆回忆起和儿子在车子里的争论:
儿子:you don’t choose a life, Dad, you live one.你没有选择生活,你是在过生活。
顿时让我很有触动,大学期间,每次老爸来接我回家,路上我们都会展开激烈的讨论。我一直觉得有很多想做的事情,如果你现在不做,你以后可能就真的再也没有机会做了。父母总期望你能过上安稳平静的生活,他们会对你想着毕业后去做那些你当下一直想做的事情,而不是找工作感到诧异和不可思议,之前老爸老妈的观点是:你应该找一份安稳的工作,有一定积累和经验,再去上路,做你想做的事情。可是当我再问他们对于之前你想做的事情而没有做时,会不会有遗憾,答案是:是的。我们不是圈养的小鸟,你来这个世界上难道不是来看这个世界的精彩,不是去过你想过的人生?而是让别人给你指路?告诉你:孩子,外面太危险了,出去你就会碰上坏人。还是呆在爸妈身边安安稳稳过日子好。亦或是身边的人告诉你:哇。这个比较好,那个太没意思了。你最好怎样怎样。。
人生就是生死之间的几十年,人往往会对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感到遗憾,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权,想过怎样的生活,选择权在于你自己。常常觉得我们大多数人都很迷惑,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只是看见别人在争取什么,自己也赶着去争取。就像逛大卖场,前面的人在疯抢减价打折的物品,你也不知道是什么,只是觉得大家都在蜂拥而上,你觉得如果自己不去抢一抢,就太吃亏了。于是你也赶过去,奋力从人群中抢来一份,如果是你正好需要的还好,往往大多数都是没用的东西,既浪费金钱时间和精力,还有可能错过你真正想要的。
这一两年不管是在网络上,还是在路上,看到了很多开始选择自己生活的人。他们人生的主动权在自己手上。不管是开始间隔年的人,还是去青旅打工的人,亦或是去偏远地区支教的人,再或是走在路上的人,我都想为他们欢呼喝彩,因为我看到好多精彩的人生。并不是说过着平凡生活的人就不是在过精彩的人生,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力,每个人都面临不同的处境,只是觉得这个世界开始越来越多姿多彩。
太多的人都过着:说说而已的人生。你说你喜欢旅行,你说你喜欢文学,你说你喜欢音乐,却永远都是说说而已,没有任何的实际行动。总是给自己一大堆的理由。微博上有个段子很有意思:
18岁读大学,我问你,你的梦想是什么?你说是环游世界。22岁读完大学,你说找了工作以后再去。26岁工作稳定,你说买了房以后再说。30岁有车有房,你说等结了婚再带老婆一起去。35岁有了小孩,你说小孩大一点再去。40岁孩子大了,你说养好了老人再去。最后你哪儿也没去。
希望我们都能过上自己想要的人生,而不是说说而已的人生。

片断二:汤姆上路了,最开始是一个人。后来加入了想减肥的荷兰小伙子,想戒烟的加拿大女人和找不到灵感的英格兰作家。他们由一开始陌生,到彼此不了解而开始争吵到最后的相互依靠,倍感珍惜。在酒店四个人在汤姆房间说笑的画面,后面一路上相伴的画面都让我相当的感动。

     每一个人的人生都像是朝圣之路,生来一个人,死去也是一个人的事。这一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的人,有缘分的,没有缘分的。随着慢慢长大,开始懂得凡事都不要太强求,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每个人都喜欢你,也不是每个人你都喜欢。有些人只能陪你走一段路,少有的几个人都陪你走很长的路,但始终没有人能陪你走完生命的全过程。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必要强求自己,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除了真诚和尊重,沟通也是必须的。激烈的争吵也是难免的,如果因为争吵而分开,这样的人也不可能陪你走多长时间,迟早都会滚出你的人生。不满就说,不爽就是要骂出来,何必委屈自己。况且只要把你的所思所想传递给别人,别人才会知道如何调整,否则,两个人的关系也不会维系很长时间。
所以,我想说,你要喜欢孤独,那是你一个人的世界,你可以很轻松的和自己相处。然后,对待身边的人,尽力后随缘。凡事要先尽力,如果你做了你能做的,那个人,不管是朋友还是恋人,离开了,那也没多大的遗憾。因为你努力过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最后,希望我们都珍惜身边的人,如果两个人之间有什么隔阂,请一定要及时沟通,那才是珍惜他们的行动。

片断三:最后站在海边,作家说:所有的作家都期盼着小说的结尾。但是。。。。。(是的,他找到了他的方向,虽然之前他说他毕业后,开始为杂志写文章,期盼赚钱后能写一本小说,但是20年后他还在为杂志写文章,多少有点遗憾的意思。汤姆说,你写的东西都是你的亲身感受,你看到什么,你感受到什么,你就在写什么。是啊,作家感觉到,为什么一定要写小说来期盼着文章的结尾,他可以一直写下去,因为他一直在感受着。。)
    戒烟的女人不戒烟了,减肥的小伙准备重新去换一身行头,不减肥了。因为抽烟和吃好吃的东西,都已经是他们人生中的一部分,找不到理由非要戒掉这个习惯。
    最后的镜头是汤姆开始在世界各地游走,继续他的旅行。在帮儿子完成梦想的同时,他也找到了他自己的方向,虽然已经60多岁,他终于开始选择生活,而不是过生活。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寻找自己想要的过程。人的成熟不是越来越包容,什么都可以接受,相反,那是一个逐渐剔除的过程,知道自己最重要的是什么,知道不重要的是什么。然后,做一个纯简的人。
期盼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想要的人生,能在所有之中平衡快乐的生活。实实在在的追求,不是过说说而已的人生。

 7 ) 刹那间的感动

    朝圣对天主教徒而言并不陌生,很多人有过类似的经历。基督说:“你们拜父,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要朝圣呢?
   《朝圣之路》作为一部励志片,朴实得略显琐碎。很多观众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个丧子的父亲身上,认为这是一部关于亲情的电影。其实,我们何尝不曾像那个写作遇到瓶颈的爱尔兰作家,或者希望借朝圣减肥的荷兰胖子那样,貌似活泼开朗,实则烦恼焦虑、充满困惑?
   电影的结尾告诉我们,信德不需要大家刻意去寻找。有时我们就像那个爱尔兰作家,游客一般漫不经心地走进圣殿,觉得既然不是教徒就没必要装模作样地敬拜。听着不知所云的某国语言,看着神职人员在祭台前忙来忙去,刹那间泪水夺眶而出,可能连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但周围的教友却习以为常,因为他们知道,这就是圣神的力量。有时,我们会像那个荷兰胖子,对人生感到困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看不到未来,甚至开始怀疑朝圣的目的,但是,就在踏入圣殿的一刹那,我们旁若无人地跪了下来,这时,我们才知道圣神的力量。
   也许,我们并没有选择天主,而是天主从亿万人中拣选了我们,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短评

看,大地多么辽阔,上路吧!

4分钟前
  • 尼克
  • 力荐

同样题材的转山只是为了表达而表达的作品,这部才是让心升华的精品。不去会死。它让人有走出去的冲动,因为我们大多人都不是在“生活”,只是在“过活”。4.5

9分钟前
  • 花儿果果
  • 推荐

公路电影,很感人的故事

11分钟前
  • kiki204629
  • 推荐

丰盈内心的好片子。看过《转山》,再看此部,感觉《转山》就是华丽丽的一山寨。远方,总有一个理由让你上路,一旦你双脚迈入,犹推开一道门,里面的人生际遇、各种感慨、启示,洗涤、一一扑面而来。不要问我为什么去远行,其实,问和答都是苍白无力。在路上,便是人生最美的风景之一。

15分钟前
  • 许多多
  • 力荐

1.行走,不需要意义。生活也没有那么多的意义,亲身经历过便以足够;2.哪怕是一个悲伤的开始,却是以更多的沉默来展示父亲的内心,不煽情却也让人动容,这是一位父亲的形象;3.喜欢影片用收的方式阐述,平淡不惊,你只有静心才能体会深沉的美;4.粗颗粒胶片一直是我的挚爱,摄影太美,我怎能不倾心。

18分钟前
  • 有心打扰
  • 力荐

转山才是美国版的朝圣之路吧,本来徒步旅行就不是只为了到达终点的马拉松,是为了确认“I'm not most people”的正确性,是“live the life, not choose one”

20分钟前
  • 叶酱
  • 力荐

如果是以前,我看完这么棒的片子肯定会给你打电话。

23分钟前
  • HeyJude
  • 力荐

沁人心脾的佳作

25分钟前
  • 包子
  • 力荐

电影本身其实挺平庸,但是这种穷游式的影像纪录却又实在讨人喜欢。推荐给喜欢旅游特别是穷游的朋友。PS:Coldplay的LOST一响起我就燃了...

29分钟前
  • 陀螺凡达可
  • 还行

以行走疗伤。比较有意思的是,本片的导演,也就是里面儿子的扮演者,现实中也是马丁·辛的儿子,即查理·辛的哥哥。这个片正好可以和《转山》做个比对,差距一下就看出来了。这片最精彩的地方在于让人有走出去的冲动。

32分钟前
  • 桃桃林林
  • 推荐

设计感太重。

35分钟前
  • 荔枝超人
  • 还行

He wanted to see the world...And he did...

38分钟前
  • 李和百万幽魂
  • 力荐

真好看,摄影、配乐、外景,偏蓝的冷色画面质感都很讨喜,还有那么漂亮的西班牙风光。汤姆这个代死去儿子上路的倔强加州老头儿,喝醉酒大闹,被关进警局这段好。队伍成为四人后,旅途更有意思了。这是今年看到的最好的泛公路电影。《转山》比起人家差的不是技术,还是视野和气度。

41分钟前
  • 内陆飞鱼
  • 推荐

小伙伴在飞机上看过之后一直推荐的片儿。这条路我是早就知道的,走过个别段落,当然第次都有迷路的曲折。曾与人谈及此路。对方道“能跟你一起走完的,就嫁了吧”。 -“嗯。”对方惊“你说真的?!” -“嗯。”两个月的迷茫疲惫和突发状况,饥饿怀疑和天不我予。能并肩走完的,需要牢不可破的感情啊。

44分钟前
  • 小斑
  • 力荐

原声全部是我喜欢的歌!!!

47分钟前
  • 阿子
  • 推荐

“我不顾一切走在路上 就是为了来到你的身旁”

51分钟前
  • 披着人皮的鬼
  • 推荐

不管心愿伟大还是卑微,心之所向即是神圣的。平实的旅途,并不算苦(儿子好像走的很苦,一星就差在这了)。粗颗粒胶片,幽蓝色画面,真是美,这风景还叫欠奉就是亵渎太苛刻了。。

55分钟前
  • 彌張
  • 推荐

按掉的一星是因为我老了,过了拔腿就走,以为自己要一生在路上的年纪了。看多了这种类型的艺文作品,也开始怀疑所谓[内心的声音]和[旅行的意义],是否被过度美化和渲染了呢。背上包出发也许是一种宣誓,选择,诀别,或者其他。但是下一步,即使在城市尽义务,却更加懂得心远地自偏的含义吧。

60分钟前
  • 胡大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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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仍存有抛下一切,背起行囊上路的勇气,不知这种勇气会不会在若干年后消失殆尽?圣地亚哥的这条朝圣之路真是安全,连被偷窃的背包都能被小偷的父亲完璧归赵。【生活不是选出来,而是过出来的】

1小时前
  • 狷介有乌青
  • 推荐

有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或者只是因为一个很蠢的念头就去了。

1小时前
  • Rocina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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