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恐惧

剧情片美国1996

主演:理查·基尔,爱德华·诺顿,劳拉·琳妮,约翰·马奥尼,阿尔法·伍达德,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特瑞·欧奎恩,安德鲁·布劳尔,斯蒂文·鲍尔,乔·斯帕诺,托尼·普拉纳,斯坦利·安德森,毛拉·蒂尔内,乔恩·塞达,瑞格·罗杰斯,肯尼斯·提加尔,Diann Burns,莱斯特·赫特,Randy Salerno,兰德尔·斯莱文,迈克·巴卡雷纳,Lenny Wilson

导演:格里高利·霍布里特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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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15 00:20

详细剧情

  芝加哥发生了一桩震惊全城的恐怖血案。当地一间教堂的主教罗森惨遭杀害,身上被刻上神秘数字,警方逮捕了当时在场身染血迹的犯罪嫌疑人阿伦( Edward Norton 饰)。马丁(理查•基尔 Richard Gere 饰)作为阿伦的辩护律师,和他的前女友检控官珍妮特较上了劲。  马丁并不在乎事实,他为阿伦辩护的唯一目的就是要赢得官司,让自己一战成名。而珍妮特作为正义的代表当然寸步不让。珍妮特(劳拉•琳妮 Laura Linney 饰)调查得知罗森主教生前曾对阿伦等人进行性侵犯,而阿伦关于自己患有“时间失忆”症的辩解亦显得荒唐,关于他提到的凶案证人一直都未找到。珍妮特认为杀人动机等一切证据俱全。  马丁借口阿伦患精神病使其成功脱罪,然而,一切皆出人意料。

 长篇影评

 1 ) 爱德华很会装

其实看了没多久我就知道是精神分裂杀人事件。看过一些精神分裂的:致命ID,机械师,捉迷藏...但是看这个片子,真的是应了一句话:我猜到了这开始,却猜不到这结局。

最后爱德华诺顿那一眨眼,我竟然感觉非常的自然。他真的太神奇了。

整个故事显得不是特别新颖,但是情节很流畅。看完了我就迫不及待推荐给朋友了。

说到理查基尔...我倒是看风月俏佳人知道他的,以前并不觉得他演的多好,不过这片子里的表现还算很不错的。至于爱德华诺顿,则和大多数人一样,是看了搏击俱乐部才开始喜欢他的。然后我就找了他所有的片子来看,得出结论是:搏击俱乐部是他的巅峰之作,确实前无古人,希望不要“后无来者”。而在这一部据说(我也是听说)是他的荧幕开山作中,他已经表现得非常非常特别了。他经常一副“我不知道啊我只是出来买酱油的”表情,就是欲言又止,一个“what”发不出来的表情,真的很逗,我都不知道用什么形容词来表达了。

因为一个演员而看一部电影,是我经常干的事。让人倾慕的男演员不是必须有所谓的“贵族气息”,他绝对可以穿深色过脚踝的袜子配运动鞋,也绝对可以很小市民样,只要他是爱德华诺顿。

总的来说,这是值得一看的片子,看完了或许不会有很多惊喜,但是至少不会后悔。

 2 ) 结局处理糟糕,Aaron角色的逻辑值得商榷

不知道哪里看来的说这部片子如何好。看完以后,感到好的地方,爱德华诺顿的演技;不好的地方,导演/编剧。

说说我认为的导演的败笔:结局处,导演在Aaron说完 “请向XXX小姐说我很抱歉,希望她的脖子没事”,这时主角将走出牢房,意识到有问题,脸色一变,这时电影就该结束了。其实说完“请向XXX小姐说我很抱歉,希望她的脖子没事”这句话,我想大多数还算认真看影片的观众都应该立即反应过来了,再加上主角脸色一变,应该足够说明这其中的含义了。此时片子立刻结束,响音乐。这样留下的回味才有味道。这时再回去追问Aaron,Aaron再来个大解释,内容是多了,但留下的想象空间少了。

关于Aaron这个角色,其实是有太多不合理之处。
1. 可以看出来Aaron在杀人之前并没有完全计划好应对之策。为什么这么说呢?Aaron在初入狱和主角说明案情的时候,提到看到有个人影,有个第三者在现场。但是之后想到的对策是装精神分裂。一个有如此城府的人,竟然没有完全想好对策就贸然地在大白天去杀主教,搞得鸡犬不宁,全城追捕,险些掉脑袋?
2. Aaron得以获释,是得益于各种人和各种事件的连锁效应,稍有差池,自己人头落地。假设不是这个专爱做辩方律师的名律师来接这个案子,甚至不是这个女主角来接控方律师(如果男主不是对女主那么了解,录像带以及女主最后的质问都未必能起效),假如律师助手没有在Aaron住处被袭击(刚好碰上,这是很低概率的事),假如袭击者没有被男主抓住,就不会有录像带一回事,整个事件的发展都是很难预计的。可以说,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错,Aaron就是一个死。还是那句话,有如此城府的人,会做出这样冒险的傻事吗?所以Aaron在行凶之前的计划就是,大白天我把主教捅死,行凶之时一定要闹出动静让楼下的人都听到,搞得全城警力出动抓我,保佑我被抓以后是那谁来帮我辩护,刚好又是律师老相好做控方律师,保佑他们发现录像带的事,保佑最后我有机会在法庭上表演?一旦哪里错了我就翘辫子是这样吗?

结局反转的电影不少,这部是属于在结局处既没有处理好,整个电影又有硬伤。

 3 ) 关于影片的几个问题

1 艾伦究竟是不是双重人格?
不是。
假如他身上潜藏着一个暴虐人格的话,主教让他拍A片的时候应该早就爆发了,但据影片看来,艾伦杀人在拍片很久甚至拍了不止一次后。那他为什么忍受那么久才决定报复?一般情况下,杀人犯杀人都是在心理压力值到达顶点之后,在剧中,艾伦仇恨主教已久,所以当他拿起凶刀刺向主教时正代表他所有仇恨的总爆发。——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2事前有没有策划?
有。
剧终时艾伦透露他早己将琳达杀害,而杀琳达只是杀主教的前奏,由此可见,杀主教预谋已久。为什么这么高智商罪犯却那么容易就被抓到了?艾伦原计划应该是杀人后马上逃走,他应该事前很清楚那天早上没人到主教房间去,但是不巧被局外人听见他杀人并报警,他其实是有充裕时间逃跑的,但他宁愿冒着被抓的风险也要在主教身上刻字,还要辱尸,这都说明他的憎恨已然到了刻骨的地步!而他之所以没有事先拿走录影带,是因为他存心想让这种丑行曝光——不仅叫你死,还叫你身败名裂!不错,这样他是会被当做嫌疑犯,但他的计划是到时候他已经逃之夭夭了,而且别忘了还有另外两个人给他背黑锅,阿力和琳达,那时琳达的失踪就很可疑了,比起另外两个人,谁会怀疑一个口吃、懦弱的孩子呢?
3什么时候决定装人格分裂脱罪?
应该是被捕的时候就决定了。他当然没法预测谁给他辩护,但即使是公派律师,也不会枉顾精神病患者无法承担法律责任的事实!别忘了,他还会扮可怜,博取别人同情,连理查基尔演的热衷名利的律师都同情他,那公派律师就不会同情他,继而想帮他脱罪吗?
4艾伦真正的人格
是艾伦还是罗伊?也许:都不是。
看看艾伦成长的经历:从小被虐待,遭遗弃,不健康的童年导致幼小心灵扭曲这个是一定的了,那如何在不断的受伤害中保护自己呢?他想出来的方法就是:装弱势。伪装成懦弱的、结结巴巴的、腼腆的流浪儿,这样讨饭的时候也许有人就会多给点。主教也是看这孩子老实巴交的,才把他带回去的吧。主教之所以选他拍片,也是因为他老实,不会出去乱说话(主教眼瞎),但对于艾伦来说,这种行为等于将他从一个深渊拯救出来紧接着就投向另一个深渊。所有新仇旧恨也就顺理成章的加诸于主教一人头上了。杀他也就成为一种必然。
艾伦为什么不离开主教?可离开他就没吃没喝没睡觉的地方了,最重要的是,:离开他就没有书可以读了!艾伦喜欢看书,尽管没怎么上过学,他仍然的典型的知识分子型罪犯。他装人格分裂那一招应该也是照书上生搬硬套的。注意,这类人通常内心深处非常贞洁,所以主教让他干的勾当会让他内心受到多大震动就可想而知了。另外,杀人也是种报复,向整个不断伤害自己的社会报复,所以他不会离开主教,直到杀死他为止。
极度的隐忍、极度的深藏,在这种基本人格控制下,伪装艾伦有利就装艾伦,伪装罗伊有利就装罗伊,也许将来他还可以变换其他角色,只要对自己有利,这不是精神病患者杀人的电影,这是人性无法测量的心理学范例,话题还是要回到片名《一级恐惧》上来——
5何谓“一级恐惧”?
当自作聪明的律师面对自揭底牌的罪犯——他真的认识他吗?他真的了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吗?他真的知道隐藏在那双眼睛背后的笑容意味着什么吗?不,什么也不知道!人的心最难以猜测——这就是最大最深的恐惧!
别忘了艾伦的那句”你将来会变得真正的心狠手辣“,因为没有什么是值得相信的,更没有什么值得同情;罪犯固然糟糕,被害人也不是什么好鸟,这其中只有名利才是最确实可信的东西,所以律师今后一定会顺着名利的康庄大道昂首挺进,而艾伦这么多年孤独的表演也随着唯一观众的离去完美落幕。
结局是全片点睛之笔,一部犯罪影片就这样具有了更深刻的社会意义。
片子值4星,诺顿表演加一星。

 4 ) 一级恐惧

李察基尔扮演的律师,为一桩主教谋杀案做辩护。凶手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的少年,他无知且绝望,而随着案件层层剥离,在结尾展现出的真实才让观者大呼过瘾。居然现在才开96年的一级犯罪,而且居然还是觉得出彩,可见大片的永恒。爱德华诺顿的表演真是让人眼前一亮,艾伦眼神纯净,表情木讷,完全一个清纯少年,而瞬间转变的罗伊则表情凶狠,眼光凌厉,在两个性格间的切换自然顺畅。李察基尔的大腕气质依旧,眉宇间可谓风情万种

 5 ) 我认为的结局与大部分人理解的大相径庭—因此才让我对这部电影无比敬佩

在看过几百部电影之后,还有电影能在最后结尾处给我惊天逆转的感受,真是难上加难,但无疑这部电影做到了,而且是部1996年的老电影。如果我在若干年前就看过这部电影,我想相当一部分悬疑电影就不会给我惊艳的感觉了。

看电影之前看了豆瓣的电影介绍,主教、性、谋杀,再加上懦弱的Aaron(Edward Norton饰),这种神父性虐待儿童的情节很容易就猜出来。现在好莱坞把精神分裂患者谋杀的悬疑片已经类型化了,用滥了很难再出彩,但回到96年我相信这种故事情节还是很新颖的,说不定这部片子就是精神分裂患者谋杀案的鼻祖。在电影的开头,Martin(Richard Gere饰)还认为凶手另有其人时,我就知道是他干的,对这种精神分裂患者的电影实在不陌生。在看到Janet(Laura Linney饰)逼问医生做伪证时,我就猜到要在法庭上逼出Roy现身,不过其实细想,即使出现这一幕严格来讲也不能证明他是真的精神分裂患者,也有可能他是伪装的。看到Aaron就要被免于判罪时,让我不由得想起上一部看过的悬疑片《致命ID》。如果说Aaron因精神分裂杀死一个坏人但却无罪释放而情有可原,律师保护好人人格不被判刑,但怎么保证杀人的邪恶的人格不会消失?这就让我想起《致命ID》里的一个精神分裂者杀死了若干无辜的性命,因为律师的辩护免于监牢而送去医院的途中,邪恶的人格没有死却又开始杀人。正当我考虑这个问题,而感叹电影仅是止于这个很普通的层次时,没想到看似圆满大结局的结尾却给我一个意想不到的大震惊。

“编筐编篓全在收口”,我特别欣赏的电影就是在最后五分钟内给你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却十分合情合理的大转折,把这部电影的层次一下子拔高了。这部电影展现了当权、宗教的丑恶、虚伪;精神分裂患者的孩童时悲惨遭遇,但让人想不到的是最后情节,让人纳闷:到底是Aeron一直都在伪装精神分裂还是Roy(凶残性格)最后杀死了Aeron(懦弱性格),完全占据了Aeron的身体?

电影通过主人公之口似乎表明Aeron其实一直在伪装,他就是彻头彻尾的杀人犯,很多观众也是这样认为的,而且据此认为如果结局是这样,那就影响了整个影片的立意高度,前面对上流社会的讽刺、对精神病患者的同情和照顾都不再有意义了,我也同意这种观点,如果这就是真相,那么对精神分裂者的关怀倒被利用,成为最受讽刺的事了。尽管有网友找出以前隐藏的线索来证明Aeron是在假装,但是我的观点真相是后者:即Aaron是精神分裂症患者,Aaron脆弱的心灵在被不断施压,步步追逼的情况下,软弱的Aaron那一面被凶残的Roy逐渐占据,Roy成为了他的主要性格。

我们姑且假设Aaron一直是深藏不漏的Roy,如果他始终是骗子,那么以前的故事情节就有不合理的地方了。比如,Aeron第一次变为Roy,是在医生进一步追问Linda时,这时摄像机很快就要没电时差点没有录下来,如果他是装的,应该愿意被录下来而不是趁着没电的时候;还有Martin第一次碰见Roy时,没有录像机,只有碰巧进来的医生打断。就是因为没有录下来的证据,Janet才不相信他是精神病的假设。可以说,Aaron假装是精神病想逃脱杀人嫌疑的做法是非常冒险的,如果没有好律师愿意相信他是无辜的,他是必死无疑,所以当初检察官认为这是有铁证的案子,99%的人都认为凶手就是Aaron。大家想一想,如果Aeron是一个演技高超,智商一流的凶犯,为什么会用这么蠢笨的办法杀死主教,自己还在现场,被人当场抓住?难道用毒药或伪造车祸任何一种方法都不会把自己身陷囹圄的风险增加这么大?因为他采取伪装的手法而又逃脱法律制裁,有几个关键点是他控制不了的:

1 一个愿意相信他而又有能力的好律师,Martin也说了如果是法庭随便指派一个律师,他就死定了。他的性命全维系在一个关键律师身上,而且他还不能直接透露给律师色情录像信息,请问他是如何未雨绸缪的?

2 录像带的发现是起决定性作用的线索,而这个证据是黑人助手按Martin指派示去搜查Aaron房间,“恰巧”他的朋友Philip正在找录像带而得知的,我们可以试想如果Philip那天那个时候没有在他家,我相信这个惊天秘密是不可能泄露的,因为录像带在主教家里。后来Martin是如何轻而易举的就找到了这盘至关重要的录像带,也是一笔带过,我还无从而知。

也就是说秘密的录像带必须曝光,才能让Aeron当庭变身为Roy,否则Martin都无法证明他是精神分裂者,而录像带的曝光Aeron并没有事先做任何准备。他只是在主教胸口刻下一个书的索引号,那么这个智商超级一流、骗过所有人的凶手是做了什么手段让他无罪释放的呢?答案是:没有。一切情节发展都是巧合,或者在Martin孜孜不倦的努力下得到的。如果任何一个关键点都没有按照电影里来走,Aeron都将死罪难逃。如果Martin没有主动做他的辩护律师;如果Martin没有派黑人去查Aeron的房间;如果Philip那天那个时刻没有在Aeron的房间;如果Martin没有叫医生对他做长时间的心理检查;如果Janet没有当庭曝光录像带;如果Martin没有叫Aeron上庭;如果Janet没有在庭上言辞激烈的刺激Aeron。要这么多的如果都发生,Aeron才能逃脱谋杀罪名,请问一个绝顶聪明的罪犯会这么蠢吗?

我们再来看看Roy的行为模式:凶残、粗暴、头脑简单、满嘴粗话、言语大大咧咧,如果这是他的本来面目,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诡计多端的罪犯啊。诡计多端的罪犯是Unsual Suspect里的Kevin Spacey这种深藏不漏的样子。而且要查询他的平时面目,问问见证他成长过程里的朋友,唱诗班的alter boy就可以了。从录像中看,他是行为缓慢的Aeron,而主教显然是认可这就是平时Aeron的行为模式的。如果Roy才是一直以来的Aeron,那他要从很小的时候就装出可怜巴巴的Aeron?从小他就知道伪装的作用了?如果他表现出Roy,主教就不会逼迫他来做色情表演了。就是因为平时的懦弱才让他分裂出一个虚拟的Roy,来满足自己的愤怒。影片最后Roy还大大咧咧的要和Martin做朋友,Martin走了之后还大声呼喊说着语无伦次的话,这是真的Roy,但是不能说明Aeron是在扮演Roy。有人会问:Roy为什么说从来没有Aeron呢?那不是说明Aeron在假装吗?在我看来,这是Roy对Aeron抨击的话,就如同上次和Martin第一出现时Roy说Aeron是娘娘腔一样,因为Roy想要完全占领Aeron,在心理上把Aeron消灭,取代他,所以他认为自己是真正的灵魂。

所以不管怎么看,说Aeron没有精神分裂,一直以来他是蓄谋已久以假装精神分裂者逃避法律制裁是解释不通的。

我认为最后的真相是Martin为了维护Aeron,必须残忍的激出Roy,可是没想到却害死了Aeron,Aeron完全变成了邪恶的Roy,这是Martin远远没有想到的,而不管是哪个结果,这个两难选择他都输了。如果说之前我还在考虑是给四分还是五分的时候,就因为这最后的结局,必须给五分。大部分观众按照电影表现的来相信Aeron是真正的杀人犯,就完全低估了电影真正的包袱。最后Martin的心情是很复杂的:悲凉、从心底而起的寒意、束手无策的无力感,他也终于开始怀疑电影开头他告诉记者的什么是真相,他当初认为真相就是律师所承上的故事,但是他现在明白原来律师也成为故事里的角色,到底是他在玩故事,还是故事在玩他。

关于演员,演的最好的无疑是Edward Norton,虽然对他总是咧嘴的笑容感到审美疲劳,但他饰演邪恶的Roy的眼神实在吓人,个人觉得这是我看到他演技最棒的电影。他在后来的Fight Club(搏击俱乐部)也出演了同样类型的角色。后来看介绍才得知Edward Norton是凭借这部电影才走上大明星之路的。Richard Gere的招牌笑容实在没有差异,在麻雀变凤凰里就用过多次了,总是扮演大老板,大律师等成功人士,表演风格和戏路太窄。Laura Linney那时真年轻漂亮,今年奥斯卡女配角提名,这部电影是她首次登陆荧屏的电影,表演可圈可点。

想看点血腥但不是滥杀,想要悬疑,有点恐惧但又不恐怖,这部片子正好,这是一部需要动点脑子的片子,尤其是影片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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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序

觉得我分析的还有点道理的朋友,可移步看看我对《禁闭岛》的影评《真相只有一个》

//movie.douban.com/review/3646441/,这是我在豆瓣的处女影评,也是我的精心之作。

2017.7.15 -----------------------------------

 6 ) 法庭与真相

这篇影评,纯属为了完成老师的作业~

    怀着对法律的崇敬,总认为法庭是一个发掘真相还世间正义的地方,而影片开头,就赤裸裸地告诉观影者:“想讨回公道就去妓院,想受人凌辱就去法庭。”在这部影片中,一场以正义为名的审判,所谓正义与邪恶的交锋背后充斥着各种人性的丑恶面,大主教的伪善,律师的名利,州检察长的私利,女检察官的职位。而这些人统统都在这个法庭上遭受凌辱和审判,唯独真正的凶手最终逃离了法律的制裁。且不讨论艾伦杀死大主教的行为是否师出有名。来看一下这部影片中所反映的美国司法制度,讨论一下最终凶手没有收到法律制裁的制度因素。
    辩诉交易制度:从影片的一开始,马丁律师就开始与州检察长为他的委托人潘乔伊进行辩诉交易。检察官助理愤怒地指出,潘乔伊是个亡命之徒,贩毒、敲诈、洗钱。看起来是十恶不赦之徒,然而马丁律师强调了“涉嫌”,这个词不仅体现了无罪推定的原则,更是基于律师对于检方证据不足,指控很难成立而胸有成竹。在证据不够充分的时候,检察官更倾向与选择辩诉交易来避免败诉的危险。果然检察官提出了他的价码:一百五十万,他得离开本州。马丁律师在与潘乔伊交流中,也告诉他最好要接受这个建议,除非他想用两年时间上诉。辩诉交易制度在此看来是一个三赢的模式。检察官不用承担高成本审理后,嫌疑人被判处无罪的风险,能够致力于更加严重的犯罪的诉讼。而嫌疑人也免去了长年累月的官司之苦,避开较重的刑罚。而代理人也可以在最后确定的嫌疑人支付的金额中获得四成(该影片中对该案的提成)。之后影片又提到:潘乔伊表示,两个月前,警察找到他,要他帮助警察指控阿德马蒂纳,然后提出交换条件,也是让他离开本州(而不追究他的犯罪行为)。这是采用辩诉交易的另外一个原因,为了在对其他更严重的犯罪的起诉中获得该被告人的合作。
    所谓的辩诉交易,是指检察官与被告人或其辩护律师经过谈判和讨价还价来达成有被告人认罪换取较轻的定罪或量刑的协议。辩诉交易制度是最能反映美国刑事公诉职能特点的制度之一。美国的检察官公诉职能的独断性表现于此。辩诉双方达成协议之后,,法院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实质性审判,而仅在形式上确认双方协议的内容。如今美国有90%的刑事案件是通过辩诉交易制度完成的,也就是说,事实上需要陪审团进行法庭审判的案件只有10%。这对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有着很大的帮助。美国前首席大法官沃伦•伯格曾说,如果辩诉交易在所有案件中的比例从当前的90%降到80%,就需要配备双倍的人力、物力,包括法官、法庭书记员、法警、陪审员和审判场所等。然而对于辩诉交易制度的反对之声也是一浪高过一浪,很多人认为,辩诉交易制度损害的司法的公正,让本应接受法律制裁的犯罪者逍遥法外,而受害者的权利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
    辩诉交易制度在美国的普遍实施有其背景。案件繁多而如果每一桩案件都要经历召集陪审团的过程,将会使得案件的结案率大大降低,导致案件积压,加重了司法系统的负担和控辩双方的负担,而一些亟需得到经济补偿以进行医疗甚至生存的受害者由于案件的无法审结而陷入生存困境。这是一场关于公正与效率的博弈。“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当然在辩诉交易制度的使用上,美国法律也作出了限制和要求,以保证正义的实现。
在我国是否应当引入辩诉交易制度?对于我国来说,近年来,案件数急剧增长,给有限的司法资源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中也规定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案件分流方法。那么对于是否能够引入辩诉交易制度呢?2002年4月黑龙江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借鉴美国的辩诉交易处理孟广虎故意伤害案件,引发了媒体、法学界对辩诉制度引入的关注和讨论。而我认为,辩诉制度的引入,最大的一个障碍点在于司法系统的公信力缺失以及民意对司法审判的影响过于严重。我国民众对于法律的了解愈加深刻,愈明白司法系统中存在的种种不公正现象,引起了极大的民愤。而中国千百年来的道德传统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有罪必究,辩诉交易制度在民间更易被看做是“以金钱换自由”“钱权交易”云云。对公信力已经极其薄弱的司法体系又将会造成多大的打击也不得而知。正如死刑的存废问题一样,将会一石激起千层浪。因此,引入辩诉交易制度,如何以专家的话语权填平民意的鸿沟,存在很大的难度。
    律师制度:马丁在看到艾伦被捕的消息之后,职业敏感性告诉他这将是一个抢手的案子,当时他想要接下此案的缘由并不是什么伸张正义,而仅仅是为了出名,为了自己的执业生涯。在查到艾伦下落的时候,他迅速地会见了艾伦,并且要求成为他的律师,免费提供服务,并表示能够为他免除牢狱之灾。马丁的话语中也透出了,如果艾伦不接受他而使用费用便宜的公设律师,将要准备把牢底坐穿。这也体现了美国社会的一个现实,有钱人才能聘请得起大律师为其辩护,并经过众多律师的头脑风暴最终免于牢狱之灾,而穷人只能接受法律援助,而援助质量不高,而不得不接受严苛的处罚。
    美国的律师享有很高的权利,在该片中当马丁轻松的来访于关押艾伦的“看守所”,狱警没有任何阻挠,也没有要求出示任何证件。律师会见其当事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马丁还可以深入现场进行现场调查,第一次调查,对看守犯罪现场的警察出示了证明文件,然后警察仅仅告知了他,注意保持现场的原状,就允许他进入现场调查。之后马丁怀疑有第三人作案时,为了探明案情深入取证甚至“抓捕”证人阿力。马丁在法庭上援引美国宪法修正案传唤州检察长作为证人得到了法官的允许。而我国的律师则局促的多,律师在侦查阶段没有阅卷权,不能调查取证,甚至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也受到侦查人员的在场监督。在这种强职权主义模式下,刑事辩护律师很难放开手脚,为委托人争取应有的权利。
    特权规则: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特权是委托人有权拒绝透露与组织他人透露委托人与律师之间的秘密交谈。所以,马丁律师在与艾伦会谈时,能够无所不说,甚至教他如何摆出一副无辜的面孔以博取陪审团的同情。美国的华尔兹教授指出:“特免权存在的一个基本理由是:社会期望通过保守秘密来促进某种关系。社会极度重视某些关系,宁愿捍卫秘密,甚至不惜失去与案件结局有重大关系的情报,例如很难想象有什么事情比‘律师——当事人’特权更能阻碍事实的查明。此外还有医生与病人之间,夫妻之间,神职人员与忏悔者之间的特权。这些特权保障了社会一些基本道德的存在,使得社会机器能够平稳运行。如果这些特权得不到保障,那么社会一定会陷入一场令人恐慌的信任危机。这也就是本片结尾的时候,艾伦暴露出了他并不是真正的多重人格障碍患者,而是伪装成存在精神病患而逃脱法律制裁,马丁律师落寞地离开了看守所,而无法指证艾伦的杀人行为。
    这种特权制度,倒是与我国古代的“亲亲得相首匿”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而我国现在的法律制度,总是过分强调实质正义,有错必纠,而把程序正义放在一边,但并不见得真正地实现了正义应有的内涵。
    证据展示制度:该片中,由于马丁是提出无罪辩护,并一直在寻找一个所谓的第三人。因此,后来发现艾伦可能存在多重人格障碍问题时,无法改变当时的无罪辩护,只能偷偷把发现的犯罪动机录像丢在检察官家门口,并且诱导女检察官在交叉询问时激发出艾伦的第二重人格。而在法庭上,当马丁的辩护偏离无罪辩护时,检察官能提出抗议,且法官也给与了马丁警告。这是基于,如果辩护方准备在审判中提出被告人案发时存在精神问题的辩护,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将此意图书面告诉公诉方和法庭。否则辩护方就不能做出这种辩护。如果辩护方准备在审判中出示被告患有精神病、神精缺陷或其他与承担刑事责任相关的精神状况和专家证言,也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此意图书面告知公诉方和法庭。法庭根据公诉方的请求,可以对该被告人的精神状况进行强制检查。如果被告方未能履行告知义务,或者不服从法庭的检查命令,法庭可以排除其提出的有关专家证言。这种证据制度,能够防止控辩的任何一方在法庭上提出新证据或者事前隐匿证据而在法庭上进行突袭,导致任何一方没有防备而无法进行有效的防御。
    最终法庭发现艾伦可能存在精神障碍时,由于与当时召集陪审团时进 行审判的情况不符,法官解散了陪审团。明显的,艾伦最终可能由于精神障碍而免于法律制裁。
    这种精神鉴定,在我国可以参考前些年的邱兴华案。邱兴华案一审被判死刑,不仅是对受害人,更是对所有保持着朴素道德观的民众的告慰,杀人偿命。然而对邱兴华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的提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各方巨大的反响。一边是受害者家属血和泪的控诉以及不杀不得已平民愤的民意沸腾声;一边是法律专家挥动着法治旗帜为精神鉴定奔走呼号,同时法官还承受着自身法律专业素养和道德情感的抗衡。民意与精英的对抗走在了风头浪尖。这种精神状况鉴定的法律程序缺失,是导致这种冲突的关键。也提醒着我国司法体系关于程序正义的关注和重构。以及如果向民众解释死刑的存废。
    关于该片所体现的一些美国人的观念。马丁在与采访他的媒体人在酒吧谈天时,先是抱怨了律师所遭受的社会重大非议。然而,当媒体人问道:你为什么辞去公职。马丁的回答中有一句话:能上场打球何必当裁判。作为一名美国的刑事辩护律师,马丁一定能为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所羡慕,美国司法体制为了保护人权,对于被告人权利的保护有众多制度,如人们所熟知的证据制度,米兰达规则等等。因此也赋予了律师很大的权利。在法庭上,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辩护技巧,同样也能够呼风唤雨。甚至影响陪审团最终影响判决结果。而对于公权力的限制,法官与检察官的行为也必须合法,避免了公权力的肆意妄为。因此,马丁愿意在上场打球,而不愿只做一名裁判者。而在中国的情势完全不同,越来越拥挤的公务员考试独木桥,更多的人愿意走这条捷径而进入裁判者的行列,因为裁判者意味着权力。权力本位的思想,让人更愿意做裁判者,而上场的人不关注实力和技巧而反投寻求制度外的帮助。
    艺术总是来源与生活而高于生活,此片在美国人的角度,更愿意的是揭示美国司法制度中存在的总总弊端,而最终导致凶手逍遥法外。而对于司法改革口号震天响而雨点小的我国,则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短评

EdwardNorton 表现出色,特别是他露出那一抹浅浅的讪笑,叫人起鸡皮疙瘩,理查•基尔法庭内的攻防对决精采,结局张力十足

10分钟前
  • yueer
  • 力荐

因为相信诺顿演技和人性本恶,所以没了乐趣

13分钟前
  • π混沌兽π
  • 推荐

“想找公平就到妓院,想被人干才到法庭。”

15分钟前
  • 有心打扰
  • 推荐

“他就像父亲。”这句话本身就是伏笔。

16分钟前
  • 黑刀
  • 推荐

Norton那时嫩的能掐出水来,李察叔叔的锋芒都被抢了。异域郊区口音癖加精分迷,15年前而言,算很不错的片。

17分钟前
  • 伍德与夏洛蒂
  • 推荐

演技出色,结局出乎意料

21分钟前
  • 鱼丸粗面
  • 推荐

看了致命id 已经没了惊艳感

23分钟前
  • 我们高处见
  • 推荐

我很爱看法庭戏的,这片子里几处法庭戏都很精彩,最后的反转也好;诺顿的表演要赞一个,那邪恶与纯良不停切换的小眼神啊~

26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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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道你丫是装的

29分钟前
  • tianyi
  • 还行

诺顿很适合这种角色哈,不过整体故事一般般

31分钟前
  • 九尾黑猫
  • 还行

你去看诺顿!你去看诺顿!

34分钟前
  • 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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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on的笑啊~~~!

39分钟前
  • 安蓝·怪伯爵𓆝𓆟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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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分裂百片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名角出,诺顿风骚二十年。(7.5/10)

41分钟前
  • 冰红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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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Norton太会装了

46分钟前
  • 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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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集应该这样:受骗上当的律师价值观被极度扭曲。为寻求报复,精心操纵凶杀案,成功嫁祸诺顿这个贱人,至其死刑

49分钟前
  • Caes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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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诺顿说,我将在搏击俱乐部里面真正成为一名精神分裂者。基尔说了,我将在芝加哥中真正成为一名没有正义感的律师。

52分钟前
  • 莫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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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我是冲着Edward Norton去看的...

54分钟前
  • tavi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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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电影非常接近十二怒汉,关于犯罪的探讨在针锋相对的辩论中,俨然成为情节推进的幌子。而在此辩论中的关于社会、宗教或者战争的种种,才是真正的潜台词。人之初到底是善,还是恶?万恶之源到底是真实的,还是想象中的?这些都成为立论的线索。而这部电影之于我的结论是,能够用法律来辩解的善,非真善;同样的,恶,也非真恶。So,the last sentence is"love is hurt."

56分钟前
  • 細細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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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诺顿牢房那场戏真的是好,两种人格切换得十分自如。这个故事一开始以为是《24个比利》,没想到最后是《控方证人》。

59分钟前
  • 国王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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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顿最后的笑容太邪恶了~~

1小时前
  • 战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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